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绿保稳”工程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形成体现时间和空间特性、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的电能量价格信号,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力争早日转入正式运行,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本次结算试运行自2024年4月9日启动,运行时间视运行情况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参与范围为全省统调发电企业(含抽蓄电站)和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本次结算试运行。其中,统调风电、光伏参与模拟申报,不参与出清、调电和结算;紧水滩电厂参与申报、出清和调电,不参与结算。
本次结算试运行发电侧每日申报,电能申报采用10段式,申报和出清电价包含环保和超低排放电价。启动、空载、电能成本按照附件2确定。调频申报包括调频容量申报和调频里程价格申报。若经营主体在日前市场关闸前未进行申报,则采用常设报价。
参与试运行的省统调发电企业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非整月结算试运行的情况下,现货市场月结电量为试运行各日日清电量之和,月度计量电量总量与现货市场月结电量之差按照现货未运行情形结算,运行期间电费和剩余时间电费分开计算后,汇总形成当月总电费。全体工商业用户维持现行结算模式不变。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绿保稳”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体改〔202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编制了《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