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基于聚阴离子正极的钠离子电池及模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发布。发包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内容:189KWh基于聚阴离子正极的钠离子电池及模组。
公告如下:
基于聚阴离子正极的钠离子电池及模组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受发包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基于聚阴离子正极的钠离子电池及模组采购项目组织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一、项目编号:ZY24-SH17-WZ050TPC
二、项目名称:基于聚阴离子正极的钠离子电池及模组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3.1 目前钠离子电池技术路线中,层状氧化物正极路线较为成熟,但其诸多特性非常类似三元锂电,不太适宜大规模储能应用,我国目前正在开发基于聚阴离子正极材料的钠离子电池,预计年初将开发出百千瓦时级样机,其高低温性能、循环性能、安全性能均会较层状正极材料钠电更有优势,同时成本也会更低,在未来的大规模长时储能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采购内容:189KWh基于聚阴离子正极的钠离子电池及模组(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3.2 项目进度(工期、交货)/时间要求:预计2024年1月启动,总周期为2个月。
3.3交货期:2024年2月28日24:00之前。
3.4交货地点为:中国大陆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陆运(专车)
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一次性包干含税总价)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标段划分: 1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及成交商人数:1
四、服务商资格条件:
4.1资质要求:
4.1.1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将被否决。
4.1.2响应人应具备钠离子电池生产或者设计能力,并有自主或者合作的钠离子电池生产线,提供生产设计能力的承诺,能证明公司生产能力证明(包括自有或者合作的生产线购置合同和发票、生产人员、厂照片、厂房场地产权证明等扫描件)。未提供扫描件的否决其谈判。
4.2业绩要求:
响应人所提供的钠离子电池模组,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有过至少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五万元及以上的销售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业绩合同中至少含有一项钠离子电芯或者电池模组的产品即可)。须提供盖章版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将被否决。
4.3财务要求
4.3.1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4.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4.4.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4.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4.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4其他要求:响应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