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本次调整,浙江春秋季(2-6月,9-11月)、冬夏季(1月、7月、8月、12月)午间2小时低谷时段,并且,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
意见还提到,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大工业电价在平段基础上尖峰上浮98%,深谷下浮80%;一般工商业电价在平段基础上尖峰上浮65%,深谷下浮80%。
此外,意见还指出,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X月X日执行。考虑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数量较多,表计更换和参数调整工作所需时间较长,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X月X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X月X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