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福州公司收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认定一期工程1号、2号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
热电联产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一项基础产业,是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该公司在2009年根据福建省发改委对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规划批复,经省经信委核准启动一期机组供热改造,2010年10月正式对外供热,于2021年1月13日完成1号机组热电联产认定。近年来,为满足园区热负荷日益增长的需要,该公司积极发挥供热机组优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品质,两台机组的热电比和综合热效率均符合国家关于热电联产机组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数据收集、核算、现场核查等程序,同意认定1号、2号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
该公司两台机组热电联产的成功认定是服务国家“双碳”目标、积极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企业“三改联动”要求的具体举措,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机组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服务能力,增强了机组参与现货市场的报价主动性,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