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严控全市煤炭消费增长,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禁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厂。进一步调整用煤结构,控制压减印染、化工等产业用煤。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全市煤电装机占比降至23.2%,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构建清洁高效的集中供热系统。积极推进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的关停整合。结合周边热负荷需求,继续推进大型火电机组热电联产改造,扩大临近区域集中供热规模。推进掺煤的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孝丰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高效、便民、安全的智慧热力管网,确保全市重点产业平台和热负荷100蒸吨/小时以上园区实现集中供热。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湖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3日
联系电话:0572-2399997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金盖山路66号4号楼(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湖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