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日,山东东营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开启EPC招标。建设规模为790MW/1580MWh磷酸铁锂+5MW/20MWh全钒液流电池。一期建设500MW/1000MWh磷酸铁锂储能项目,储能系统均采用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内储能并网柜。
据此前公开文件显示,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建设单位为利津县津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是辉阳1.65GW集中式光伏电站配套工程,项目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建成后通过辉阳500千伏升压汇流站接入公共电网,将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此次针对储能区进行招标,共分五个标段,预算金额107600万元。
第一标段:为整个储能场区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100MW/200MWh集成系统、35kV集电线路及整站调试、并网验收;计划投资约3.22亿元。
第二标段至第五标段:100MW/200MWh储能集成系统以及配合第一标段相关调试、并网验收;每标段计划投资均约1.88亿元。
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储能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单体、EMS、电池簇(采用液冷方案)至少两项设备自主研发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东营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
一期500MW/1000MWh储能场区工程总承包
(EPC)、设备标及监理标
项目编号 lxzzd2023-160
一、项目概况
东营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一期500MW/1000MWh储能场区项目已批准(2206-370522-04-01-226066),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利津县津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设备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营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一期500MW(1000MWh)储能场区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标及监理标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东营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建设规模为 790MW/1580MWh 磷酸铁锂+5MW/20MWh 全钒液流。一期建设500MW/1000MWh磷酸铁锂储能项目,储能系统均采用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内储能并网柜。一期项目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已完成招标,本次针对储能区进行招标,共分五个标段。
4.2建设地点:刁口乡。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设备采购为四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整个储能场区(500MW/1000MWh)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100MW/200MWh集成系统、35kV集电线路及整站调试、并网验收;计划投资约3.22亿元。
第二标段至第五标段:100MW/200MWh储能集成系统以及配合第一标段相关调试、并网验收;每标段计划投资均约1.88亿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
监理为一个标段,负责东营津辉795MW/16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一期500MW/1000MWh储能场区监理工作,计划投资约200万元。
4.4 招标范围:
4.4.1第一标段:不含储能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与储能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的交接点在35kV储能并网柜的进线侧接线端子。投标方负责的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整个储能场区(500MW/1000MWh)的勘察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调试,试运行,并网检测(含国家规定的材料、半成品试验、检测费、第三方产品抽检)及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100MW/200MWh集成设备和整个储能场区35kV集电线路采购,设备整体工程及100MW/200MWh集成系统(含EMS)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1)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负责本项目工程(500MW/1000MWh)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项目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包括接入系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地质及水文勘察、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设计(包括建施、结施、水、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施工图预算编制、报价表、竣工图纸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其它国家政策变化要求的专题,协助招标人提供上述外委专题中所需要的设计方面的提资资料。
(2)设备采购 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500MW/1000MWh储能区:集电线路、通信电缆、防雷接地、室外照明、视频监控、消防备用电源、水消防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终期规模795MW/1600MWh)、PCS到储能执行子站控制电缆;100MW/2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电池预制舱(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ACK、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设备等)、升压变流一体舱(包括但不限于PCS、35kV干变、自用变、UPS等)、舱内及舱间电缆、协调控制系统等的供货;消防、监控相关设备、建筑材料、高低压电缆、二次电缆、通讯电缆及光缆、接地材料、电缆分接箱、设备和电缆支架、避雷针、围栏和大门、路灯及照明设施等。
(3)建安工程 本项目永久土地征用已完成。投标方负责本项目(500MW/1000MWh)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站内外道路、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地下设施、设备基础及地基处理。站内外道路、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监控系统,围墙和大门施工,路灯及照明施工,储能区域硬化,附属设施施工(防水、防沙、防尘、防鼠、防盗、挡土墙、排水沟、护坡)等。
4.4.2第二标段至第四标段:100MW/2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电池预制舱(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ACK、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设备等)、升压变流一体舱(包括但不限于PCS、35kV干变、自用变、UPS等)、舱内及舱间电缆、协调控制系统等的供货(不含EMS)。第五标段:100MW/2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模块化储能柜(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ACK、电池簇、储能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设备等)、箱变舱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流汇流柜、35kV干变、自用变、UPS等)、舱内及设备间电缆、协调控制系统等的供货(不含EMS)。
4.4.3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5、预算金额:1076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储能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单体、EMS、电池簇(采用液冷方案)至少两项设备自主研发能力(该项需提供具有CNAS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施工资质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1.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1.3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或合并)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的文件】
1.4施工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与施工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只允许与储能系统设备集成商组成联合体。
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1.5.4第一标段中储能系统设备集成商可参与第2—第5标段投标。
2、第二标段—第五标段
2.1第二标段—第五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2.1.3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1.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2.1.5投标人应具有储能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单体、EMS、电池簇(采用液冷方案)至少两项设备自主研发能力(该项需提供具有CNAS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2第二标段-第五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监理标段
3.1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拟投报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工程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3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标段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