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其中包含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中提出,安徽电力市场采用“中长期合约仅作为结算依据管理市场风险、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的交易模式,中长期交易结果不作为调度执行依据。
初期,采取“火电机组报量报价、新能源场站报量不报价、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报量报价或自调度、市场用户报量不报价、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参与日前市场申报的市场主体是1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公用燃煤火电机组、省调平价新能源场站(特指风电、光伏,下同)、1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管辖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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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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