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公司喀什“煤电联营”项目规划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凝燃煤热电机组并配套开发400万千瓦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其中,2台66万千瓦燃煤热电项目地处南疆喀什市,总投资约63亿元,是自治区促进南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也是聚焦南疆“棋眼”,统筹发展和服务地方,推动南疆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
为加快推进本项目开发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副总经理(副厂级,分管工程)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应聘岗位及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2.集团公司系统正式在岗员工;现任集团公司副厂级领导人员,或在基层企业部门正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在基层企业部门正职级和基层企业部门副职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人员。
3.具有公司发展所需领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4.具有大中型电力项目建设及生产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工作认真踏实,群众认可。
5.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
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需执行任职回避,回避条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登录华电招聘平台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等。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7:00。
二
综合测评
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程序酝酿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廉洁背书、档案核查、征求意见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集团公司。
四
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体检报告一份,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
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
办理入职
按照干部选拔有关程序,办理录用和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3.凡正式录入人员,工资按应聘单位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4.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般应为3人及以上,不满足1:3比例的原则上暂缓招聘或取消招聘。
5.招聘工作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