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池网获悉,10月10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江北新区)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编号:AJB230078-01ZG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江苏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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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亿!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2023-10-11 09:37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10月10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如下:

(江北新区)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AJB230078-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新区管审备[2023]5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4298.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4298.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_江北新区 浦泗路18号现有厂区内

2.1.2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00㎡,拟建:电池生产区、电芯库、外协件库和成品库、仓库雨棚、生活辅房、工艺辅房、公用动力机房、机运连廊、吸烟室等配套零星,最高建筑高度约17m,单跨最大跨度不小于42m。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 17156.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30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1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南汽电池PACK产能项目主要包含电池车间、综合库房、铺房、厂区配套等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建筑主体、水电气安装、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变配电、通风空调(含排风)、消防、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标识标牌及标线、雨水回收、厂区工程(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含动力管网)、厂区照明、配套改造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额1.0亿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额1.0亿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0亿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 投资额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4月至- 2023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6)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1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1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1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承诺书,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且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2:根据工艺规划需求,描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方案。优(3);良(2.7);中(2.4);差(2.1);无(0)总平面布局1:工艺理解、工艺规划布局、工艺流程、工艺设计方案先进合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总平面布局2:总体规划构思布局合理、满足规划条件,合理利用土地,与现有厂区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总平面布局3:物流、人流流线顺畅,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竖向设计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建筑功能1:生产车间类建筑平面布局符合工艺生产和物流组织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建筑功能2:办公、生产辅助等功能辅房布置合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建筑功能3:建筑做法经济合理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功能4:结合厂区现状,供能方案规划合理,满足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建筑功能5:消防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满足规范及招标人对消防安全的要求;整体消防方案与现有厂区消防系统兼容、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建筑造型1:室内空间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实用、美观。优(2);良(1.8);中(1.6);差(1.4);无(0)建筑造型2:效果图齐全、美观。优(2);良(1.8);中(1.6);差(1.4);无(0)结构方案1:根据工艺设备布置合理确定柱网及结构方案选型。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结构方案2:功能分区荷载取值合理,抗震隔振方案满足工艺使用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计算选型合理、满足生产环境需求及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系统的运营情况,并与现有系统合理对接。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建筑节能措施合理,公用方案配置节能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装配式方案及核心部位方案设计合理,方便实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深度1: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专业方案图纸完整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地坪施工质量及表观保证专项施工措施;屋面防水施工专项措施;结构主体工业化及装配式核心节点专项施工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一级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动力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 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15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②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③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工程业绩:(满分3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额1.0亿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类似设计业绩的,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4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35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额1.0亿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类似设计业绩的,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09 09:2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8.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浦泗路18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刘晓

电话:025-5889819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层、15层

邮编:210005

联系人:余波

电话:025-84795403

传真:025-8479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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