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批物资专项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批物资专项招标
1.2招标编号:CG0700022001622735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4个标的,划分为4个标包。

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单价。
2.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06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8.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 32 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况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