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日前,上海黄浦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计划》及《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并不断完善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明确核算主体和核算边界,搭建区域碳排放核算模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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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推进区域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2023-08-25 14:43 来源: 上海黄浦区发展改革委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日前,上海黄浦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 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计划》及《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件提出,建立并不断完善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明确核算主体和核算边界,搭建区域碳排放核算模型。推进区域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统筹管理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和建筑楼宇用能、可再生能源、充电桩等使用情况,深化完善全区碳排放地图,实现对碳排放数据的实时跟踪和动态管理。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计划》及《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黄浦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计划》及《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1.《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计划》

2.《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黄浦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浦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

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区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完成。结合黄浦实际,制定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责任目标分解,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

对照“十四五”节能低碳专项规划、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塑料污染治理各项目标任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着力抓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断完善节能减排降碳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全面落实重点用能(监控)单位管理,巩固提升塑料污染治理成效,加强节能低碳能力建设和宣传引导创新工作,为构建新时期黄浦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2023年,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能耗强度与“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2年下降2%左右,能耗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市下达的目标;细颗粒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到市考核要求。巩固提升塑料污染治理实效,持续推进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相关规定,优化完善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二、完善碳达峰管理制度,建设碳达峰引领区

1、推进碳达峰政策文件编制工作

落实《黄浦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完成《黄浦区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黄浦区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实施方案》《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黄浦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行动计划》等4个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绿色低碳生活行动和示范创建方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情况督察考核方案》等5个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的编制及发布工作。开展《黄浦区节能低碳“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

2、强化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举措

围绕“查”“减”“增”“核”“评”五个方面,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查”指碳盘查,摸清全区碳排放基础数据,包括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建立健全重点单位碳排放台账管理系统。“减”指贯彻节约优先方针,坚持“硬改造”和“软调适”并重,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联动,深挖建筑、交通领域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潜力,落实好黄浦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等国家级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能源利用效率。“增”指全力推动光伏项目、慢行交通和新能源车充换电设施、生态碳汇绿化项目建设。“核”指加强监督考核,按国家和上海市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和街道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强和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总量目标联动考核评价。“评”指围绕重点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及时跟踪,强化督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3、建立碳排放统计和监控服务平台

建立并不断完善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明确核算主体和核算边界,搭建区域碳排放核算模型。推进区域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统筹管理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和建筑楼宇用能、可再生能源、充电桩等使用情况,深化完善全区碳排放地图,实现对碳排放数据的实时跟踪和动态管理。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贯彻落实目标责任

1、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监控)单位下达年度节能目标,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季度督查及年度考核。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问责并督促整改,对优秀企业及时兑现补贴和表彰政策。持续发布重点用能单位白皮书,指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将黄浦电力消费情况分析研究工作常态化,强化研究结果在日常管理中的应用。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力建设

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对标管理,对重点楼宇实施能效水平对标。持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能源计量关口表具核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三个一批”建设(认证一批能源管理体系,开展一批能源台账核查,建设一批智慧能源系统)。落实能源统计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区域内能源消费(碳排放)情况。贯彻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制定明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能耗的相关文件,并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关口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推进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四、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控建筑载体能耗

1、严格落实建筑绿色低碳设计标准

贯彻落实《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在区域地块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及方案编制中导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执行国家及本市节能设计标准,严格落实市下达建筑能耗限额、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工作要求。编制黄浦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将节能审查相关文件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

2、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落实本市生态城区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一大会址·新天地”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创建。加强绿色建筑监管,70%以上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强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减少建设过程能耗。严格落实本市关于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房建设有关要求。

3、有序推进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

有序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及楼宇能源审计工作。结合能源审计成果,重点引导区域内高能耗楼宇实施节能改造,鼓励业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动明天广场、金光外滩等实施照明、空调、电梯等节能改造项目。

五、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九大重点领域工作

1、推进工业及电信领域双碳管理

完成市下达的工业产值能耗下降目标,推进工业能耗占总能耗比重下降,加强对临港风电等重点工业用能单位的双碳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绿色示范创建工作,督促工业上报节能月报,力争达到90%的上报率目标。建立所属数据中心能效提升清单列表,制定存量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方案,逐步淘汰重点用能单位落后机电设备,腾退升级一批“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本区工业产值比重有所上升。

2、推进商业建筑领域绿色发展

编制黄浦区综合类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科学确定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标准。在商业商务楼宇和旅游饭店领域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对有意向企业尤其是十万平米以上(含)的大型商场和商业综合体进行持续跟踪,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饭店节能低碳管理,以合理用能指南为依据,推进能效对标管理。推动大富贵等餐饮企业开展灶具节能改造。

3、推进交通领域绿色提升

严格控制申花汽车等交通类企业能耗增长。推进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建筑等充电设施建设。探索充电设施平台管理模式,推进停车诱导系统纳入区综合交通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落实充电专用泊位设置和使用。推进第四批市级充电桩示范社区建设。加速推进公交、出租、网约、城市物流、环卫、邮政车辆的电动化。积极推进内河船舶电动化发展,新增和更新的苏州河游船、黄浦江游览船、轮渡客轮、公务用船全部采用纯电动船舶。

4、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平台功能,加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直报,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公示。完成15家节约型机关、4所“绿色学校”(中小学)、6所节水型学校创建达标工作,保证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绿色学校创建率不低于50%。完成五里桥街道办事处等15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结合学校大修,对现有的外墙和普通窗进行节能改造。

5、推进居住社区低碳发展

持续推进低碳社区创建,结合街道“美丽家园”、“一街一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外滩街道山北居民区等低碳社区建设工作。充分挖掘街道、社区潜力,组织动员开展新一批市级低碳社区建设,探索编制区级低碳社区建设方案。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力争超额完成80%创建率的目标。

6、推进“一大会址·新天地”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

进一步完善近零碳实践区建设的推进机制,建立楼宇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重点示范项目政策扶持和申报审批流程,完善区域碳排放的统计、监测、核算体系。推进香港广场等20余个楼宇节能改造项目,推进K11艺术购物中心、中环广场、翠湖四期、新天地时尚Ⅱ和新天地北里等既有建筑的低碳化改造及光伏建设。推动九年一贯制学校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示范,达到产能房标准,研究学校寒暑假期间与一大会址周边区域实现产能共享方案。推进绿地建设及生态品质提升应用和研究,启动14号线地铁三站一井绿化恢复项目,完成132(南块)街坊地块绿地项目,推动延中绿地生态品质提升与碳中和示范研究。探索一大会址新天地地区碳普惠示范应用场景,探索绿色行为积分兑换礼品的普惠模式。

7、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

鼓励企业加大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组织企业参加市、区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项目成果推广或对接会,推广区内企业生产、研发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落实对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扶持,指导企业节能降耗项目申报市创新资金项目,按照《黄浦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要求,进一步引导企业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项目享受研发费加计抵扣优惠政策。

8、推进碳汇领域重点项目

新增各类绿化4.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2万平方米,专用绿地0.8万平方米,立体绿化1.5万平方米,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因地制宜推进黄浦口袋公园品牌化建设,新建口袋公园2座。启动“扫盲绿地”建设,努力消除500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盲区。加强重点区域绿化景观布置,拓展公园主题功能特色。巩固提升“一江一河”公共空间品质,推进外萃丰弄绿地地下空间等滨江沿线绿地建设,持续推进董家渡景观花桥工程、135地块泵站公园等项目建设。

9、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工作

根据市定期推送给我区的虚拟货币“挖矿”重点名单和全量名单,建立我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主体清单台账,动态更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主体、排摸虚拟货币“挖矿”线索,发现一起治理一起,防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反弹。

六、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结构

1、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制定黄浦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行动计划,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建筑楼宇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调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相关政策,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光伏项目建设和管理,形成可再生能源开发联动推进机制。根据《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按照“应建尽建”要求落实,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教育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的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完成3920千瓦的装机规模考核目标及光伏+公共建筑、光伏+交通、光伏+公共机构、光伏+住宅等领域考核任务。

2、开展光伏示范建设和管理

因地制宜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光伏幕墙、道路隔音棚(架)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推进半淞园路街道、打浦桥街道整街道光伏试点,推进学校等公共机构光伏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发展“光伏+”应用场景,鼓励引导采用光伏遮阳棚、光伏路灯、智能光伏广告箱等智能光伏产品。推进光伏产品走进居民家庭。开展光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发电量预报等,提升光伏发电效率和电能质量。

七、推进国家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区建设,构建智慧能源体系

1、实施国家住建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三期工程

根据国家住建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要求,从“电量和电力”的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建立一套黄浦区建筑能效对标体系,推进一批专项用能设备能效检测,实施一批节能改造工程,开展一批楼宇能效管理认证试点,优化一批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试点黄浦区能源地图建设,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在黄浦落地,形成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服务体系与创新模式,打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国内标杆。

2、推进国家级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

新增40幢以上楼宇常态化参与需求侧管理示范精细化负荷调度,总量达到170幢以上。完善30幢楼宇智能需求响应。推进虚拟电厂平台创新应用及更新,推进黄浦区虚拟电厂技术导则的发布工作。

3、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优化升级

继续保持楼宇分项计量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楼宇能耗监测数据质量的优良率,完善系统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进260幢左右楼宇分项计量软硬件维保工作,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绿色运营维护体系。

八、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1、持续优化工作推进机制

持续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时间表,落实主体责任,跟踪各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按时报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材料,开展全区重点场景和重点区域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地调研和暗访抽查。

2、积极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

持续落实禁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优化违法线索移交机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塑料购物袋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执法,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做好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工作,组织开展3家以上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试点,鼓励引导采用塑料购物袋替代产品。加强“2023年底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要求的宣传普及,保证集贸市场知晓度不低于90%。加强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将星级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礼品袋工作的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持续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组织开展50批次以上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积极落实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要求,配合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工作,落实应用场景。开展4个以上点位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带头执行减塑要求。

3、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禁止在江河、渠道最高水位线以下或因雨水冲刷可能进入水体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储塑料废弃物。将河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打捞纳入日常保洁工作,加强工作台账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推进黄浦江、苏州河精细化、常态化保洁,调整优化监管模式,科学部署保洁作业力量,优化水岸联动、定点航扫相结合的保洁方式,提高滨水岸线塑料垃圾清扫效率。

九、优化回收管理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1、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

在可回收物“点、站”基本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功能提升,合理扩大智能回收设备服务范围。指导区主要回收企业完善再生资源物流运输体系,推广拓展“拾尚包”用户,推进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实施,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2、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开展黄浦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探索研究。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优化拆房装修垃圾分类分拣,加强源头分类,将木质类、玻璃类、金属类等纳入综合资源回收体系,实现拆房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鼓励泥浆采用回用和源头干化,降低处置需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分阶段建立可视化、智能化监控体系,实现固废管理“一张网”,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水平和风险防控水平。

十、聚焦重点对象减排,加强源头减量

1、稳定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汽修、印刷、干洗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属地化管理和重型柴油车监管监测工作。加强社会源排放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综合楼宇集约化管理,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控数据对我区颗粒物浓度进行动态监管,探索更精准的颗粒物异常预警预报机制。

2、持续加强水环境质量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通沟污泥处置站施工,继续推动新延安东、中央商务区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完善河湖常态管理,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对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全过程海绵城市建设有效管控,推进汇龙新城微改造项目以及蒙自泵站景观提升和海绵改造试点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医疗污水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管控制度

进一步健全建设用地准入和土壤污染行业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流程。落实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探索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路径,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的系统化、法制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

十一、发挥政策法规作用,引导约束用能主体

1、强化目标分解和过程跟踪

制定年度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用能单位,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制定并发布节能降碳晴雨表,定期公示重点领域及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黄浦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碳)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完善可再生能源、超低能耗等目标要求。

2、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加大对低碳节能试点项目、新能源应用、减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黄浦区企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的积极性。开展黄浦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研究。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购买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依托外滩金融集聚带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和人才集聚优势,充分应用专项资金,营造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激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的氛围。

3、推动交流与合作

搭建节能低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鼓励国内外节能低碳领域优势企业、机构、组织与区重点企业、楼宇开展交流合作,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利用长三角主要城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联盟平台,开展城区绿色低碳发展联动。用好中德建筑能效提升论坛等平台,积极借鉴和引入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十二、加强宣传培训,动员全社会参与

1、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降碳宣传活动

持续开展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学生生态环保节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保理念、生物多样性、粮食节约等专项宣传活动。积极做好在黄浦举办的全国低碳日上海主会场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搭建黄浦馆。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持续开展市民低碳专题行动,引导居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全市首个区级碳普惠平台建设,推动碳普惠机制实施,拓展碳普惠场景应用,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宣传。

3、加强节能低碳专项培训

依托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社区居民开展以电力需求侧管理、分项计量、能耗直报、新能源应用等为主题的专项培训。依托低碳实践区、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低碳知识进社区、低碳实践区游学线路等一系列节能、低碳主题活动,提升居民节能意识,营造低碳氛围。

附件2

黄浦区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减塑

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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