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自治区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激励政策》。《激励政策》使用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坚持“多增多补、不增不补”,对在疆注册且进行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勘探开发的企业增产气量进行差异化奖励,增产天然气按每1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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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印发《自治区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激励政策》

2023-07-06 13:45 来源:新疆发改委 

近日,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自治区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激励政策》。《激励政策》使用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坚持“多增多补、不增不补”,对在疆注册且进行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勘探开发的企业增产气量进行差异化奖励,增产天然气按每1立方米0.1元给予奖补,增产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按每1立方米0.2元给予奖补,年度增产气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企业可申报奖补资金,实施时间暂定2023年—2025年。《激励政策》的印发实施对加大我区天然气(煤层气)勘探开发力度、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有效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以为基础、油气为关键、新能源为方向,抓好《激励政策》的落实落地,实现天然气(煤层气)增储上产,促进优势能源资源转化,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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