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大唐集团、华润电力和新疆风能发布多个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汇总显示,4个招标项目总装机容量共681MW,其中大唐1个项目共248.5MW;华润电力2个项目共350MW;新疆风能1个达坂城风电一场 49.25 兆瓦发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需招标机组容量82.5MW,其中等容部分改造容量为 29.25MW,新增容量为 53.25MW。
1、大唐华银怀化通道县、芷江县248.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2、华润电力上思四方岭2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 项目规模:25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3100625S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上思四方岭250MW风电项目 标段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提出仅限一种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箱变上置方案须包含箱变)。(1)项目总容量250MW(超过250MW按250MW计算),不超过40台风电机组;
(2)投标机型方案整场平均单位千瓦扫掠面积不低于 5.75 ㎡ /kW;
(3)单机容量不大于6.25MW;
(4)塔架型式为全钢式刚性塔架;
(5)叶尖最小离地距离不低于14m,叶尖最小离风机平台边坡距离不低于10m(计算方法:轮毂中心高度-认证叶轮直径/2)https://szecp.crc.com.cn/zbxx/006001/006001001/20250415/00b7a7ba-4374-4548-806e-8cfae370ecbb.html
3、华润电力贺州平桂大平二期(明梅)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地点:广西贺州市平桂区 项目规模:10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3092725S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贺州平桂大平二期(明梅)100MW风电项目 标段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提出仅限一种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箱变上置方案须包含箱变)。
(1)项目总容量100MW(大于100MW按100MW计算),不超过16台风电机组;
(2)投标机型方案整场平均单位千瓦扫掠面积不低于5.50 m2/kW;
(3)单机容量不大于6.7MW。
3、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 49.25 兆瓦发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二次)
一、招标条件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 49.25 兆瓦发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 49.25 兆瓦发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XJFN-ZC-ZB-2025-002
3.项目概况: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 49.25 兆瓦发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风电场距达坂城区公路里程55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 40km,属规划的达坂城风区。本项目现阶段装机容量49.25MW,750kW风机39台,2000kW 风机 10 台;目前风电场全容量接入风电场原110kV 升压站。截止目前,本风电场兆瓦级以下风机已基本达到设计寿命,机组性能及故障率日渐增多,为充分利用好达坂城风区丰富的风能资源,提升风电场发电能力,推进风电场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号召,开展风电场老旧机组升级改造。本次改造主要针对风电场750kW级别风机,拟拆除39台 750kW 风机(合计规模 29.25MW),同步在原场址新建11 台7500kW风机,等容部分改造容量为 29.25MW,新增容量为 53.25MW,新增容量配置20%,4h 储能装置。
314国道、连霍高速等公路经过风电场附近,通过县道、乡道、进场道路通往机位。
4.采购内容:装机规模82.5MW、单机容量为7.5MW陆上风力发电机组11台及以上11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含质保期服务等)。
5.交货地址: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交货计划(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第一批次:全部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全部到货;
第二批次:所投机型11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全部到货。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装机规模82.5MW、单机容量为7.5MW陆上风力发电机组11台及以上11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含质保期服务等)。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风力发电机组投标机型总容量为82.5MW。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含设备二次倒运)、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技术资料)、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配套电缆;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不仅限于上位机、现地控制单元、网络设备、二次安全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风机内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服务器等)、远方监视终端、打印机、软件、通信设备及光纤熔接等】;升降机;风机辅助控制系统(包括机组状态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警卫系统、智能消防系统等设备);能量管理系统(双机热备能量管理系统,所有的服务器双电源配置);一次调频系统及AVC系统(包括所有涉网试验);所有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拉伸器两套(7.5MW机组塔筒、叶片用各一套)、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预应力锚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1%,少于2个时按2个提供)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
(3)其他要求和说明
1)风机可通过汽车直接运抵风场;进场道路起始点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村道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其中进入风电场范围之后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的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项目业主仅承担场内道路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改造、桥梁加固的费用,不免除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所购设备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管责任),其他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进行详细物流路勘,形成路勘报告。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开展风机载荷论证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可利用率等的考核。
4)配置风机机型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
5)投标人提供两套专用吊具在设备卸货、安装期间供业主使用,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含机组、塔筒专用吊具)。
6)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8.质量标准:合格。
9.质保期:风机设备质量保证期系指合同设备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整机五年;塔筒设备质量保证期系指合同设备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两年。在此期间内,卖方负责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并负责处理合同设备的任何缺陷。
10.其他:投标人中标后与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风电分公司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