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工信部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71 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其中,《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中包括多款即将上市的新车,例如华晨宝马 BMW iX1、比亚迪元 EV、比亚迪元 Pro、比亚迪宋 Pro、比亚迪宋 PLUS、比亚迪护卫舰 05、比亚迪驱逐舰 07、腾势 D9、广汽 Hyper GT、东风柳州菱智 EV、上汽通用五菱宝骏云朵、哪吒 AYA、赛力斯问界 M5(智驾版)、银河 L7 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1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