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日,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车场智能“光伏+储能”建设招标公告。位于合肥市,利用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保场新建充电车棚建设光伏电站,同时配置一套储能系统。新建不低于75kW/150kWh储能系统,包含储能电池、PCS储能变流器、储能并网出线柜,储能以1个并网点接入配电房低压系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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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招标丨合肥瑶海停车场智能“光伏+储能”建设招标公告

2023-06-05 14:41 来源: 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日,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车场智能“光伏+储能”建设招标公告。

位于合肥市,利用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保场新建充电车棚建设光伏电站,同时配置一套储能系统。新建不低于75kW/150kWh储能系统,包含储能电池、PCS储能变流器、储能并网出线柜,储能以1个并网点接入配电房低压系统。合同估算价为237.60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自设计起,至“光伏+储能”系统投入运行、通过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光伏+储能”系统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现场测量、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含太阳能组件支架),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检测验收(含消防、职业、安全三同时),调试和并网前后聘请有资质机构测试以及售后服务,协助业主单位申报光伏建设补贴等工作。工程涵盖“光伏+储能”系统及其建设或在原有建构筑物上增设的工程场所。工程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储能”设备安装场地、配电开关室、集控室及配套道路、招标人与项目场地业主签订的协议中牵涉的厂区正常运营场所、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绿化及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等。总承包人需分别与发包人及厂区业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协议。

详情如下:

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车场智能“光伏+储能”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车场智能“光伏+储能”建设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车场智能“光伏+储能”建设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108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AZ01087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光储项目位于合肥市皇藏峪路与天水路交口西北角瑶海停车场,利用合肥公交集团瑶海停保场新建充电车棚建设光伏电站,同时配置一套储能系统。合肥公交瑶海停保场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工业园皇藏峪路与天水路交口,本次拟于停保场内新建的3处充电停车棚彩钢瓦棚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利用屋顶面积共计3083平方米,装机量约522.5kWp,整体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采用400V并网,暂定2个并网点,以2回400V线路接入配电房低压系统。新建不低于75kW/150kWh储能系统,包含储能电池、PCS储能变流器、储能并网出线柜,储能以1个并网点接入配电房低压系统。

2.7 合同估算价:237.60万元

2.8 招标范围:包含自设计起,至“光伏+储能”系统投入运行、通过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光伏+储能”系统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现场测量、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含太阳能组件支架),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检测验收(含消防、职业、安全三同时),调试和并网前后聘请有资质机构测试以及售后服务,协助业主单位申报光伏建设补贴等工作。工程涵盖“光伏+储能”系统及其建设或在原有建构筑物上增设的工程场所。工程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储能”设备安装场地、配电开关室、集控室及配套道路、招标人与项目场地业主签订的协议中牵涉的厂区正常运营场所、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绿化及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等。总承包人需分别与发包人及厂区业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协议。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皇藏峪路与天水路交口西北角瑶海停车场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总工期内整个项目需验收合格且满足正式投入使用的各项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或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装机容量不低于200KWp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3 财务要求:无

3.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2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4要求。

3.8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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