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8570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包,存在6名中标人,第一名中标人、第二名中标人、第三名中标人、第四名中标人、第五名中标人、第六名中标人。中标比例初步按照25%,20%,18%,15%,12%,10%确定。标的概算金额为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及第一年运维预计采购金额。电池单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储能电池单体框架》招标结果共同采购,中标人负责与电池单体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招标人根据共同采购电池单体实际采购费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结算。
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原则上按中标比例分给各中标人。因每个储能项目规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占用标的总金额。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60天进行第一期订单分配。每个中标人第一期可分配金额为标的总金额*中标比例。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中标比例的储能客户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需经招标方审定,以招标方与储能客户签订了正式合同为准。每个中标人分配订单不超过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若中标人当期提供合作订单超出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则只按当期可分配金额将订单分配给该中标人。若某中标人提供的单个项目较大、超出当期可分配金额时,可将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累计到下一期,直到累计可分配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后将项目订单分配给该中标人。若第一期订单分配完毕后(含招标人自主开发的订单及中标人提供的合作订单),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即终止本框架合同;若总订单金额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则将剩余标的总金额按中标比例分配给所有中标人,作为第二期的可分配金额。
(二)招标范围:
储能系统电池单体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采购,储能系统其余设备元器件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流器、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电池管理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用户端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储能项目的运维服务(含运维服务软件服务、年度运维);组织对共同采购的电池单体现场收货、抽检试验(CNAS/CMA实验室检测)和到货抽检;电池模组设计、开发、加工;以及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等。
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供货时间安排:实际供货时间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承包方式
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及运维。
(四)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1)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单价
说明:
1、招标人自主开发订单的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单价固定为低压接入厂区配电网0.61元/Wh、10kV接入厂区配电网0.71元/Wh;投标人提供订单的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单价采用阶梯价格,累计规模按照自然年统计,以招标人通过决策日期作为统计依据。
示例:某中标人2023年按照时间顺序提供20MWh(订单一)、10MWh(订单二)、10MWh(订单三)共3个订单并于2023年通过招标人决策,2023年提供5MWh(订单四)并于2024年通过招标人决策,则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单价如下表:
(2)储能项目运维服务单价
储能项目运维服务单价=0.006元/年*Wh,项目服务年限根据招标人需求设置。
(五)结算方式
设备结算价款=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单价×中标费率×供货容量+共同采购电池单体实际采购费用;
运维服务结算价款=运维服务单价×中标费率×供货容量×服务年限
(六)合同签订
(1)招标人PC框招《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3MWh及以下用户侧储能项目PC总承包框架招标(第一、二标段)》范围内的项目(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设备采购及运维由招标人与PC框招中标承包商共同采购,共同采购具体指:由招标人进行设备及运维采购招标,完成招标流程,确认设备及运维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最终设备采购合同由PC框招《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3MWh及以下用户侧储能项目PC总承包框架招标(第一、二标段)》的中标承包商与设备中标供应商签订,并由PC框招中标承包商支付设备价款;
(2)PC框招合同外的项目,由招标人与设备中标供应商签订。运维服务合同由招标人与设备中标供应商签订,并由招标人按期支付运维费用。
(3)储能系统电池单体由招标人与设备中标承包商共同采购,共同采购具体指:由招标人进行电池单体采购,确认电池单体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最终电池单体采购合同由《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采购》的储能设备中标承包商与电池单体成交供应商签订,并由储能设备中标承包商支付电池单体价款。
(七)技术要求
详见《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技术规范书》
(八)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九)项目概述: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招标,预计采购规模200MWh用户侧储能设备。
(十)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止。
2.当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90%时,招标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开始下一批次框架招标。
3.框架协议期届满后,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本项目预估金额的80%时,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延长合同有效期,但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3)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有效合作(通过招标人决策)订单规模小于5MWh的,在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考核中处以扣2分的处罚;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有效合作(通过招标人决策)订单规模大于等于5MWh但小于10MWh的,在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考核中处以扣1分的处罚;扣分应用于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一次储能设备招标工作。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制定验收或检验标准。
(7)资信要求: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9)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商务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或PCS等主要部件的生产制造商。
(2)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必须具备以下储能设备相关供货业绩之一(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反映主要工作内容或采购清单的有关页面)。
①不少于5MWh的单个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②不少于5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登录网址: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9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15日18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 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其具体下载路径为:/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的发标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进行报价活动,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尽早(至少预留2-3日)办理数字证书,通过现场办理或加急网上办理,如有问题联系4008-100-100。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的采购项目,所需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下载。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5月09日18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九、业务监督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钟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