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8日发布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计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将完成起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年内将提请审议。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有6项。分别是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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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将完成起草

2023-04-19 15:11 来源: 北极星电池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18日发布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计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将完成起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年内将提请审议。

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有6项。分别是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修订)、国防科技工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

年内完成起草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有9项。分别是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若干规定(暂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修订)、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修订)、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修订)、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修订)、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修订)。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6项)

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

2.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

4.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修订)

5.国防科技工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6.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

二、年内完成起草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9项)

1.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若干规定(暂行)

3.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

4.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

5.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修订)

6.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修订)

7.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修订)

8.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修订)

9.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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