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河北旭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的公示。详情如下:
关于河北旭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冀环固体〔2021〕368号)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河北旭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现对取得收集试点资格单位予以公示:
试点单位编号:邯危铅收试(临)〔2023〕001号
法人代表:王俊国
废铅蓄电池贮存设施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代召乡代召村南工业园区经三街与纬六街东南角汉昌环保科技厂院内。
收集经营类别:HW31(900-052-31)。
收集试点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收集经营范围:邯郸市域范围,经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告纳入全省收集试点管理后收集范围可扩展至河北省域范围。
(建议收集:冯少伟 0310-3111156 13323100258)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