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水力发电调度计划、航运调度安排应当与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相衔接。
电力调度应当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采取互补调度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枯水期、灌溉用水期等时段调蓄水电站对电网系统的调频、调峰计划和事故备用容量需求按照电力联保联供 要求预判电力供需形势做好水、火、风、光等各类电源联保工作确保电力有序供应。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55号
《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强
2023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