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强能源合作。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地区能源合作,完善与云南、贵州、湖南等周边省份联络线布局。加快推进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及广南、富宁支线;北海—百色)等重大项目。加强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合作,积极引入区外绿色电力,保障全区中长期电力供应安全。加快川渝黔桂滇线天然气管道广西境内段建设,推动构建缅气、陆气、西气、海气互联互通、互供互保大通道。
共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吸引长江经济带城市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物流、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入驻广西。加强与上海、浙江、江西等交流合作,深入推动跨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百色、河池等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依托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落实国家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交易。探索共同培育发展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立跨区域用电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广西与长江经济带地域相连、交流密切,与长江经济带区域具有广阔的合作发展空间。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广西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作出沿海城市支援边疆的决策部署,上世纪五十年代上海主动整体搬迁了20多家工业企业到广西,支援建设了广西民族印刷厂、柳州建筑机械制造厂、桂林制药厂、梧州市造漆厂等,随同企业搬迁的还有大批专家和技术人员,填补了广西诸多工业行业空白,为广西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江苏与广西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等市在经济建设、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方面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一批高校相继与广西10所普通本科高校签订了对口合作协议。进入21世纪,长江经济带一批重大项目落户广西,上汽通用五菱、华谊钦州基地项目、东风柳汽、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等合作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有力促进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广西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全方位开放发展,与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交流密切,借助西部陆海新通道、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不断深化省区市之间的交流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稳定开行并实现大幅增长,与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实现高铁连通,区内主要机场与长江经济带主要机场通航,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入,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合作不断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做大做强。文化旅游合作取得新进展,与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等省市建立大旅游圈、高铁旅游合作联盟,先后在重庆、四川等地举办文化旅游合作交流推介会。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不断健全。
同时,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产业链分工协同程度不高,科技交流对接偏弱,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瓶颈依然存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传统发展路径亟待转型,合作发展机制有待完善。
新形势下,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积极服务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发挥广西独特区位优势,扩大与长江经济带产业、经贸、物流、科技合作交流,推动广西产业优化升级,打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缩小广西与发达地区发展差距,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对接服务长江经济带,分类分区域推进与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对接合作,聚焦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把广西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新的战略支撑。
(二)基本原则。
——精准对接,各有侧重。精准对接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滇黔等区域发展优势,把握对接方向,针对不同区域提出重点对接领域和任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创新驱动,协同推进。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引进新技术、谋划新产业、拓展新动能,积极推进产业协同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机制联动高效,增强对接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开放引领,互利共赢。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主动参与长江经济带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力,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积极打造高水平的区域性大市场,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引导形成以绿色为底色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对接建立跨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保障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对接、科技合作等领域的主导作用,深化与长江经济带的经贸和投资往来。
(三)战略导向。
围绕长江经济带自然条件、综合实力、城市群分布等特点,立足广西独特区位优势,大力对接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以对接长三角地区为重点,积极融入长三角技术科技创新体系。紧紧抓住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大产业承接转移力度,积极融入长三角技术创新体系,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动广西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构建“长三角地区—广西—东盟”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共同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以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切入点,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接合作。建成我国连接东盟时间最短、服务最好、价格最优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着力推进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质量和效率,共同参与“数字丝路”建设,联合打造高品质陆海联动经济走廊。
以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支点,推进广西北部湾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对接合作。加强重要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和科技创新合作,共同打造重要先进制造业和特色农业基地。
以跨区域合作为着眼点,持续推进桂滇、桂黔合作。推进省际合作园区建设,加强昆明、贵阳、南宁、柳州、桂林、河池等高铁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积极构建西南地区区域性大市场,促进人才、资本、数据等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共享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承接转移明显加快,融入长三角产业链创新链的程度不断提升,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投资额大幅提升,重大合作平台作用显著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机制优化,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及黔中、滇中区域性城市群经贸活动更加密切,区域性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
到2035年,重大战略联动发展成效明显,“长江经济带—广西—东盟”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发挥明显作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对接长江经济带区域性大市场基本建成,开放合作层次显著提高,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路径清晰、合作共赢的协调发展格局,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取得重大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构建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推进产业分工协同发展。
1.精准承接传统产业转移。紧抓长江经济带实施“大保护”特别是长三角环境提质升级、产业升级换代、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外溢的机会,大力对接上海、江苏、浙江、湖北等地,积极承接机械、汽车、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金、轻工、食品加工等产业,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做大做强广西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参与打造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落实国家支持长江沿线重化工业在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新建先进生产基地的政策,抓住长三角中心区重化工业和工程机械等传统产业向外转移机遇,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平陆运河经济带率先在承接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上发挥示范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2.推动新兴产业深度对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促进制造业资源与互联网平台深度对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优化升级资源产业为重点,以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为目标,协同推进广西与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努力打造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共同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3.大力对接现代服务业。强化物流对接发展,推动南宁陆港型、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柳州生产服务型等国家物流枢纽和玉林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对接长江流域重要物流枢纽,促进物流枢纽互联成网。加快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培育壮大滇黔桂民族文化旅游区,共同打造区域性综合旅游路线。推进北部湾邮轮母港与上海邮轮母港互动发展,与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共同开拓东盟旅游线路。拓展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客源市场,整合线上线下渠道,全面开展旅游营销推广。建立会展业合作机制,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联动发展,构建会展产业链。加强现代金融、软件信息技术、科技服务、港航服务、研发设计等双边或多边对接互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广西博览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国际博览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4.深化现代特色农业合作。积极引进长江经济带农业资本、技术,加快打造一批绿色优质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推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研发推广合作,支持共建大宗农产品加工园区,合作建设蔗糖、中药材、竹木材、现代渔业、远洋渔业加工基地等。实施农产品“桂品入沪”行动,强化市场、基地、平台、企业对接,对标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农产品需求,建设靶向供应优质蔬菜、热带亚热带特色水果、优质稻米、桑蚕茧丝、茶叶、生猪、肉牛、肉羊等直供优供大基地,长期持续供应生态化、绿色化、高端化、品牌化“桂字号”农产品。精准对接长江经济带预制菜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知名企业、配套企业,靶向招商。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合作交流,鼓励广西优势农业企业与长江经济带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市场,加强新产品研发、种养基地建设合作,跨区域共推现代种业发展,共建优良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区、农作物品种测试站等,形成服务配套的农业“走出去”产业链。(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5.加强向海经济交流协作。积极发挥广西临海优势以及北部湾港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的门户港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腹地产业与广西沿海产业协同发展,构建现代化向海经济产业体系。推进以飞地经济方式共建临海产业园区,合作开发海洋资源,加快深海渔业、风电新能源、海洋工业、临海工业等工业产业发展,加大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等建设力度。合作共建一批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和经贸合作区,拓展渔业合作范围。支持区内企业联合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科研力量,围绕海洋智能装备、深远海勘探开发、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重大科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合作平台建设,探索共建中国—东盟海洋产业联盟,合作打造中国—东盟向海经济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共建东盟(南海)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种质资源保护创新中心,探索建设陆海协作的创新创业载体,共同打造海洋科技领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海洋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北部湾办、农业农村厅、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6.推进产业合作园区协同发展。采用飞地经济、园中园、共享产值利税等园区运营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园区发展路径,深化园区间的合作交流,优化园区内和园区间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共同打造一批铸链、强链、引链、补链的上下游配套项目,推动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一体化建设。吸引长三角地区专业镇、工业园区等以托管、共建园区等方式,向广西沿边、沿海、沿江园区等进行产业梯度转移,建设一批专业特色产业园。对标长三角地区工业园区运作模式和服务标准,建立分类动态管理和评价机制,激发各级工业园区发展活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科技厅、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更好赋能产业融合发展。
7.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利用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渝科创中心等科创平台合作,联合开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医学技术、海洋资源保护开发等前沿领域技术攻关。鼓励广西企业牵头,联合长江经济带科研机构申报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共同承担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联合长江经济带科研机构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8.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共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做好长江经济带科技成果在广西落地服务。加强技术转移合作,共同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长江经济带领军企业在广西建设科技产业孵化载体。吸引长江经济带技术转移机构加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联盟,加强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北部湾国际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与长三角地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开发东盟市场,打造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吸引长三角地区知名创业投资机构为广西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团队提供股权投资,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跟投等多种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9.联合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点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南(南宁)柳(柳州)桂(桂林)科技创新走廊。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广西各级财政和自治区、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年度预算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广西有条件的企业与长江沿线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长江流域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大力支持浙江大学—广西东盟创新研究中心、广西汽车研究院、国际生物毒素研究中心、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联合平台建设。支持区内企业到长江经济带设立“创新飞地”。联合长三角氢走廊、成渝氢走廊等氢能产业集群,推动广西氢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成渝、贵州国家枢纽节点建设,衔接“东数西算”,促进公共数据跨省市流通融合,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和数据资产化进程,共同打造“云联数算用”要素集群,探索建立统一标准、开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共同开拓东盟国家的算力市场,提供跨区域的算力资源,携手推进我国算力服务业务走进东盟。(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大数据发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
10.共建重大开放合作平台。以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为契机,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平台,发挥广西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城市与东盟国家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重点企业深入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充分利用“南宁渠道”优势,共同开拓东盟等周边区域广阔市场。加快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争取国家支持在南宁、崇左、防城港、钦州、北海、百色等地建设国家级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作为承接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的制造业基地。高质量共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马“两国双园”,加快百色、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提升要素跨境配置能力,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要素配置重要枢纽。(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南宁海关,广西博览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11.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质升级。着力推进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构建高效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海铁联运,优化铁路运输组织,加强集装箱中转集结,稳步扩大海铁联运班列规模,逐步实现西部省份全覆盖并延伸至中部地区。加强铁路运输体系与国际海运体系衔接,加大铁路与海运货物品名、分类标准、安全标准、货品代码统一协调力度,促进海铁联运高效运作。支持南宁国际铁路港、柳州铁路港等关键节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港口关键流程节点可视、可控、可追溯,优化提升港口业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与重庆、四川、云南等地海关加强通关合作,利用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共同打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继续加大对铁路运价下浮的政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12.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互利合作。加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合作,打造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共同做强做优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创新、跨境产业合作和沿边开放等服务功能,协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共建共享的协同发展格局,共同拓展东盟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13.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加强与上海跨境金融交流与合作,支持广西金融机构与上海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多层次的金融业务创新,积极发展面向东盟的跨境资金清算、结算、融资、咨询、担保等系列金融服务产品,共同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合作开展中国—东盟双边本币业务创新试点,共建面向东盟的人民币大宗商品计价结算平台,在跨境金融、金融科技等领域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投融资对接合作。
14.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新规则,主动对标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四川和重庆等长江经济带重点省市营商环境,及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持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资源互通互认互用。协同编制“跨省通办”事项目录。强化用地、用海、用林、用水等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高级法院,广西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人民政府)
15.加大投融资合作。支持广西企业到长三角等地区融资,加快推进直接融资试点工作,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深化中小微企业普惠型信贷合作,充分运用“桂惠贷”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大力推广特色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鼓励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到广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长三角地区母基金在广西设立产业子基金,支持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科创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合作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共同打造广西北部湾港口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按市场化方式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结算中心等,发展供应链金融等跨境服务链,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推进碳金融业务创新,积极探索与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共建碳金融的现货、远期等产品,开展碳基金、碳债券、碳保险、碳信托等金融创新,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模式。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广西基地功能,积极开展上市培育、专业培训、投资教育等工作,做大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进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16.强化招商引资。紧盯长江经济带标杆企业,大力引进“四类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常态化开展长江经济带驻点招商工作,加强各级长江经济带驻点招商队伍力量。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推动产业跨区域合理布局。引导重点产业链广西链主企业探索组建产业链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积极利用会展、协会、商会等平台,探索资本招商、轻资产招商、飞地招商、特许经营招商等招商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工商联,各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性互联互通体系。
17.加快陆路交通网建设。建设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滇黔等地区陆路大通道。推进建设湖南城步经南宁至峒中、成都经贵阳至南宁、荔波至河池、望谟至乐业、兰海高速公路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泉南高速公路桂林至全州黄沙河段、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贵州兴义经广西西林至云南广南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全面推进G219沿边公路提级改造。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湘桂铁路柳州枢纽扩能改造工程,新开工黄桶至百色铁路、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规划建设南宁经桂林至衡阳高速铁路、云桂沿边铁路、湘桂铁路南宁至凭祥段扩能改造、南昆铁路百色至威舍段增建二线等项目,研究建设怀化至桂林铁路、双层集装箱铁路通道项目。争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与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铁路建设运营模式研究。(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市人民政府)
18.推进水运建设。着力补齐广西北部湾港口设施短板,有效提升港口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长江经济带企业参与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北部湾港与上海港、宁波港等国内大港合作,共同培育和加密广西沿海城市至长江经济带沿海重点城市的班轮航线,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平陆运河,开展湘桂运河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物工程、都柳江梅林航电枢纽工程。重点推进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北海港铁山港啄罗作业区15万吨级LNG码头等一批专业化、大型化码头建设;推进钦州港20万吨级进港航道、北海港铁山港20万吨级航道、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等深水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19.构建航空大通道。加快南宁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积极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航空货运通道,大力挖掘长江经济带中转货源经南宁货运枢纽至东盟国家的潜力,促进全货机和腹舱带货协同发展。适时恢复并加密南宁、桂林、北海市至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航线,研究开通至长江经济带经济实力较强的三四线城市航线。开工建设南宁机场T3航站楼,新建防城港、贵港(桂平)机场和贺州机场,实施桂林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工程。推动广西北部湾机场群与重庆、成都、昆明等国际航空枢纽机场联动发展,共同拓展东盟和其他国际航线,打造面向东盟的“空中丝绸之路”。(责任单位:广西机场管理集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20.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共同加快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联网信息高速通道。积极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吸引长江经济带电信运营商、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配合重庆市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打通铁路、海运、公路等信息壁垒。推动与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中国(贵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合作。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通信管理局,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市人民政府)
21.加强能源合作。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地区能源合作,完善与云南、贵州、湖南等周边省份联络线布局。加快推进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及广南、富宁支线;北海—百色)等重大项目。加强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合作,积极引入区外绿色电力,保障全区中长期电力供应安全。加快川渝黔桂滇线天然气管道广西境内段建设,推动构建缅气、陆气、西气、海气互联互通、互供互保大通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推动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提升区域公共服务能力。
22.加强教育培训合作。发挥南宁、桂林、柳州等市的高校资源优势,通过平台共享、学科共建、教师交流等方式,推动与长江经济带建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培养专业高层次人才,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同济大学和广西大学开展对口合作,支持电子科技大学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等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实施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名师交流计划,鼓励广西教师到长江经济带高校进修。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职业教育发展布局,积极推进以产教融合为抓手的校企合作,建立蓝领成长通道,探索共建高水平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利用长江经济带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开展广西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23.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共同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区和面向东盟的国际人才高地。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鼓励长江经济带专业人才到广西创业。创新“星期天工程师”、“候鸟”、“银发”等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通过项目合作、科技咨询、合作经营等方式柔性使用长江经济带智力资源。开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党政干部培训合作,积极谋划干部队伍深入长三角地区交流学习。依托中央组织部部署安排的挂职项目,积极选派干部人才到长三角地区挂职锻炼,引进上海、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干部人才到广西挂职。融入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统一市场,加快建立衔接协调的劳动力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专家库,加大金融、贸易、物流等领域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协调推进境外投资合作人员往来便利化。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用人主体授权,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人民政府)
24.共筑文化发展高地。推动“岭南文化”与“长江文化”深度融合,共同增进中华文化凝聚力。学习借鉴吴越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等优秀文化及其推广模式,推广“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壮美边关”、“长寿广西”、“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文化”等广西文化品牌,讲好广西故事。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通过影视剧、歌舞剧、博物展览等方式传播弘扬广西民族文化,鼓励长江经济带企业投资广西文艺院团,推动戏曲艺术振兴发展。依托广西独特区位、民族文化、政策和资源等方面优势,为长江经济带增进与东盟国家文化交流提供高水平服务。打造代表广西形象的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和少数民族文艺精品,打造民族文化演艺品牌。支持城市间开展多层次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对外特别是面向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活动。共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推进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兴安灵渠历史文化小镇,实现文化遗产开放共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培育互联互通的红色文化旅游精品路线。推动体育产业合作发展,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体育产业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广电局、体育局、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25.加强医疗康养合作。鼓励长江经济带高水平医院与广西三级甲等医院开展交流协作,支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国家(广西)公共卫生中心、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建设。深化医学技术交流,加强疾病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养生合作。鼓励和吸引医学教育、医学研发、药械制造、营养健康食品等项目进驻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鼓励和支持长江经济带的研发机构、企业在仿制药相关领域开展研发、生产。鼓励长江经济带企业到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产地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打造“桂字号”中药材壮瑶药材品牌。加强区域中药资源优势合作,提升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联合打造世界级中医药产业集群。探索开展医护人员定期互派工作,鼓励医护人员双向流动,联合培养专科医疗人才。支持长江经济带医院到广西合作办院、开办分院,共同搭建医疗实验室。鼓励长江经济带大型品牌养老服务、疗养机构到广西连锁运营,建立旅居养老基地。探索养老服务一体化和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医保局、民政厅、药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26.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健全与贵州、云南等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增强应对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联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共同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防控,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与湖南、贵州、云南等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区域内大宗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互补。研究建立湘桂长江流域省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
27.共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吸引长江经济带城市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物流、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入驻广西。加强与上海、浙江、江西等交流合作,深入推动跨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百色、河池等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依托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落实国家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交易。探索共同培育发展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立跨区域用电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成立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协调机制,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研究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对实施方案项目动态调整等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切实承担和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谋划,按照轻重缓急推动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协调,主动对接、积极联系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建立完善协调机制。
(二)强化对接机制。
加强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将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事项纳入统筹范围,积极争取广西列席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以及其他长江经济带沿线相关区域协调会议。加强省级层面互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协商合作。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与长江经济带沿线企业、商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接,强化信息交流与合作。
(三)强化政策举措。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出台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举措。统筹用好现有财政性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平台的支持力度。要主动向国家争取在专项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广西支持。
(四)强化督促问效。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步骤化、责任化、机制化、策略化管理,加大推进力度,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对本实施方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重点方向
附件
广西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重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