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浙能电力10月24日公告称,根据浙江省及宁波市相关政策文件提出的关于实施镇海电厂整体搬迁改造、先建后拆的总体安排,镇海电厂区域拟实施整体搬迁。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代表搬迁范围内四家企业与镇海区政府签订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120,998万元。
据悉,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范围包括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合称乙方)四家企业生产区域,按照产权证总用地面积约787亩。其中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是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各方同意由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能镇电)作为电厂代表与宁波市镇海区政府(甲方)签署整体搬迁协议。
整体搬迁工作安排
1、2023年12月31日前关停镇海电厂区域9F、9E燃气机组。
2、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搬迁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管线拆除工作,具备交地条件。
补偿额度约定
浙能镇电聘请了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所涉及的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虹桥村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总价为11.037亿元。
根据审计及资产评估情况,同时参照相关政策文件,补偿总金额合计120,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