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前,农村居民电价普遍接近1元/千瓦时!2002年,农村居民电价统一规范为0.508元/千瓦时!2022年,农村居民电价依然统一为0.558元/千瓦时!(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作者:鄂电价格)按照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看,过去二十年间国内属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区间范围,此阶段很多具有稀缺性的资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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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盼 政之所向——透视电价里的民生情怀

2022-10-08 08:21 来源:鄂电价格 作者: 鄂电价格

2002年以前,农村居民电价普遍接近1元/千瓦时!

2002年,农村居民电价统一规范为0.508元/千瓦时!

2022年,农村居民电价依然统一为0.558元/千瓦时!

(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 作者:鄂电价格)

按照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看,过去二十年间国内属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区间范围,此阶段很多具有稀缺性的资源价格上涨幅度一直都是比较大的,譬如油气资源、地产房屋等等,相信大家感受非常深刻。

但是,在这几十年中,有一样商品例外,那就是居民电价,几乎没有变化!

20多年以来,农村居民电价每千瓦时从1元,降低至0.508元,并始终维持在0.558元左右!

一、2002年之前,“奇高”的农村电价令人不堪重负

2002年“两改一同价”政策实施以前,各乡镇以下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建自管,由隶属乡镇政府的乡镇电管站负责管理。电力公司售电给电管站,按照台区抄见电量和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

由于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己建设管理,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和农村电工报酬,都要通过电价向农民平摊;农村电网维修、改造没有资金来源,电网设施严重老化,电力平均损耗率一般都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使得农村电价高于城市。

1998年6月22日,时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的王春正,在全国整顿农村电价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据去年国家计委会同电力部对各省电价执行情况的调查,1997年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农村电价每千瓦时约为0.67元,比县城用电价格高出0.2元左右......有的农户承受的电价每千瓦时高达2-3元。”

国家计委王春正副主任讲话中披露的是全国的情况,相对于2-3元的高电价,湖北省的情况相对较好。

当时,湖北省物价局结合国家电价政策和农村电管站现状,规定“农村到户电价”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目录电价和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等。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录电价”外加价,形成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到户电价一般接近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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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用电价格管理规则》(试行)(鄂价重字〔1998〕433号)。

以襄阳保康县为例,“两改一同价”前的2001年,省物价局批复保康县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其中农村照明电价高达0.85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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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保康县2001年农村分类综合电价标准的批复》(鄂价能交函〔2001〕40号)

针对上述问题,“国发〔1999〕2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如下表述:“但长期以来,农电管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农村电力体制不能适应农村电力发展需要;落后的农村电网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电管理事权不明、责任不清,农村电力市场混乱;农电职工队伍庞大,人员过多;农村电价奇高,农民不堪重负。”

二、三年行动,“改革”使农村电价大幅降低

农村电价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人民的困难就是我们要攻克的目标,人民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党中央和国务院立即作出了重大部署。

1999年1月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年2号)下发,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任务”,并确立了指导思想,即: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电力为农业、农民、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以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村电气化、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的,坚持政企分开,减少中间环节,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规范乡(镇)电管站和农村电力市场,整顿农村电价,使我国农村电力建设与管理上水平、上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在农电管理体制上,原则上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并实现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

--在农村电网改造上,要使农村电网技术装备水平上一个台阶,损耗降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可靠供电。

--在农村电力营销管理上,逐步实现电力企业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四到户”管理。坚决杜绝“人情电、权力电、关系电”的现象。

--在农村电价管理上,实行农村电价与城市电价的统筹安排,社会公平负担,首先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然后实现其他用电的同网同价。

经过三年艰苦努力,2002年12月5日,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复湖北省直供直管县范围内城乡用电同价。《国家计委关于湖北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663号),“根据你省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同意你省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县在湖北电网范围内同价,执行省电网统一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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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12月10日以后,全省农村居民用电电价统一规范为0.508元/千瓦时,相对于改革之前,农村电价降低了50%。

“中发〔2015〕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两改一同价”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20年来,“低价”凸显了电价工作民生情怀

在1998年第一轮农网改造的基础上,国家先后启动了多轮农村电网改造行动,特别是2015-2020年6年时间内,湖北电网累计再投资600亿元,全面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工作,基本消除农村电网“低电压”问题。

农村电网建设投入持续加大,供电可靠性持续加强,但是农村居民电价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并一直维持稳定局面。

截至2022年最新的价格表来看,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电价为0.558元/千瓦时,20多年上涨仅仅0.05元/千瓦时,增幅9.8%。

同时,对于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0度免费用电量。

农村居民电价始终维持在非常低的水平,从大致相同的时间周期来看,无论是从收入增长幅度比较,还是与美国居民零售电价水平比较,我国农村居民价格之低、涨幅之小,都是有目共睹。

从人均收入来看,统计数据显示(见下图),2002年湖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444.1元,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至1.83万元,增加1.59万元,增幅650%,而农村居民电价,自2002年以来,增幅9.8%。

从美国比较来看,美国公用电力协会(the American Public Power Association)在一份年度报告中指出,美国居民用户零售电价(见下图),23个放松管制州均价从1997年每千瓦时10.1美分上涨至2020年15.3美分,上涨5.2美分,增幅51.48%;28个受管制州均价从1997年每千瓦时7.2美分上涨至2020年11.7美分,上涨4.5美分,增幅62.5%(2020年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6.897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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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从1997年-2020年,美国51个州中,无论是推行市场化改革的放松管制州,还是发输配售一体的受管制州,其居民用户零售电价上涨均在5美分左右,增幅均超过50%。

而在中国,从1997年-2020年,农村居民电价从1元/千瓦时降至0.558元/千瓦时,降幅约50%。

上述两个比较均是基于时间维度,一升一降,凸显国情政情不同结果不同。身为中国人民,满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大家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世界上所有国家居民电价都如我国一样不高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个可以用公开的具体数据来表明。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居民电价平均水平为每千瓦时0.551元,38个OECD国家平均水平1.327元的42%,在38个国家中列倒数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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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我国与38个OECD国家平均居民电价情况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由38个欧美主要国家、大洋洲、亚洲的日本与韩国、以及墨西哥和智利等中南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我国与38个OECD国家经济总量之和占全球比重超过70%,将我国电价与OECD国家进行对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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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及启示

新中国成立73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发电能力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电源结构持续优化,电网规模稳步发展、电压等级不断提升,电力供应进入高可靠性水平阶段,电价水平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最低的。

比较来看,我们以最大的电力投入、最安全的供电能力、最优质的服务和最低的电价为新中国73年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

在长期的改革实践和探索中,我们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宗旨,形成了国家电网统一建设运营、统一指挥调度的制度体系,这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有权威、有能力、有组织、有人负责的电力管理体制,这是最好的制度、最好的道路,必须坚持。

电力关系国计民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电力改革也是民生事业,所有的改革和政策背后,无不体现了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浓厚人民情怀。

民生事业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最关注的事业,只有老百姓生活质量持续提升,国家才能富强,综合实力才能得到持续提升。

当然,不仅是电力方面,我们很多公用事业都是始终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普遍服务”职责,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权利等方面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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