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152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在西北地区加大新能源建设规模、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不仅可利用西北地区土地资源、新能源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而且有利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是《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拟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煤电项目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三是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落实大型风光电基地、先进支撑煤电、特高压输电通道“三位一体”的要求,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做好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及外送方案研究。
详情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15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西北地区光伏发电建设规划促进绿色能源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在西北地区加大新能源建设规模、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不仅可利用西北地区土地资源、新能源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而且有利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西北地区光伏发电建设规划促进绿色能源发展的建议对我们工作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一、关于西北地区加大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对西北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进行了部署,包括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等4大新能源基地位于西北地区。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从项目的分布情况看,总体相对集中于西北地区。
二、关于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
一是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近年来,随着以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和太阳能热发电为代表的光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规模快速扩大,成本持续降低,已经能够为生产生活提供绿色低碳的电、热、冷、氢等多种利用方式,替代各种化石能源,成为全球能源消费增长最快的可再生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保障光伏等新能源大规模开发的合理空间需求;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作,部署力量支持下一代光伏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研究,出台促进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更有力的太阳能热利用扶持政策。
二是积极有序发展硅能源。硅能源相对于传统碳能源具有清洁低碳、可再生、可持续、储量丰富、潜力巨大等优势,而且技术成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以硅能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有可能替代以碳能源为代表的传统能源的发展路线,这将是人类历史上的再一次能源革命。国家能源局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作,鼓励企业主体主动开展技术创新,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着力在前瞻性、颠覆性、关键性、核心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强硅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科学统筹管理,鼓励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光伏发电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空间的应用,鼓励需求侧融合发展,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打造电力系统新形态。
三是积极有序发展氢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科学分析了我国氢能产业的发展现状,明确了氢能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战略地位、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部署氢能创新体系、基础设施、多元应用、政策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四是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2022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新能源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等七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措施,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的新能源发展基础。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第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第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第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第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为落实上述目标,《规划》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坚持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部署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三、关于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
一是《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拟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煤电项目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三是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落实大型风光电基地、先进支撑煤电、特高压输电通道“三位一体”的要求,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做好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及外送方案研究。
四、关于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实施方案》强调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加大对产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升级的支持力度。编制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升产品全周期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进高效太阳能电池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推动关键基础材料、设备、零部件等技术升级。
二是《“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注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加强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装备攻关,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智慧化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与人工智能、物 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化、联网化、共享化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
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和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加强行业规范引导,持续推动光伏行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有序开展相关产业布局,支持西北地区加强上下游协同,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制定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引导产业智能升级,推动行业创新应用,组织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支持西北地区多个企业及项目进入示范名单。2021年进一步发布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政策协同和产业对接,推进光伏创新应用。
五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图谱》《中国光伏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加强标准引领,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绿色化、智能化转型。
六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加快发布实施《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融合创新,促进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产业融合,支持标准、检测、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