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回复人大代表《关于杭州市加速开展减碳攻关行动的建议》指出,下一步,将建设完善杭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能力建设。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协助省级部门做好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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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等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2022-07-28 12:36 来源: 北极星碳管家网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回复人大代表《关于杭州市加速开展减碳攻关行动的建议》指出,下一步,将建设完善杭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能力建设。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协助省级部门做好第三方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西湖21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杭州市加速开展减碳攻关行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重要宣示。2022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双碳’工作,必须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更好发挥我国制度优势、

资源条件、技术潜力、市场活力”。作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杭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1+N+X”的政策支撑体系,明确了碳达峰路径和重点任务,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我市已开展的碳达峰及减碳攻关行动相关工作

(一)推动双碳顶层设计落地实施。推动市委、市政府印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市政府印发碳达峰总体方案,并由相关部门印发“6+1”领域碳达峰方案,完善建立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同时制定印发碳达峰五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碳达峰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重点碳排放企业的监管。2021年建成能源双碳数智平台,汇集了全市2186家重点碳排放单位的能耗和碳排放数据并加以分析,通过对全市能耗及碳排放的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化实施高耗能行业用能、用电预算化管理,实行零增长的行业总量控制方案,促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提质增效、绿色低碳发展。

(三)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面向全碳交易企业和区县主管部门,举办碳交易工作培训会。指导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严格按照发电行业核算指南、配额分配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规范开展工作,组织专家重点就煤炭采样、制样、化验检测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做好监督帮扶。2021年全市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批电力行业企业履约率达到100%。

(四)抢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制高点。印发《杭州市科创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聚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实施“碳中和”市科技创新项目,支持西湖大学参与建设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市雏鹰-省科小-国高企-领军企业”四级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大力引进资助“双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和相关领域领军型创业团队。

二、关于开展减碳攻关行动的下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建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下一步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设完善杭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浙江省关于贯彻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报送、配额登记、核查及配额清缴工作,协助做好现场核查、煤样化验检测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举办碳交易相关工作培训和开展电力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现场帮扶,指导企业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能力建设。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协助省级部门做好第三方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二)加快碳减排专业人才和重大平台建设。启动(国)省科小、市“雏鹰企业”的全市征集,开展国高企认定等专题的线上培训,做好服务“双碳”领域科技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项目征集,大力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推进能源实验室建设。谋划实施“链长制”建立绿色低碳产业生态圈,市领导担任链长,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鼓励合同能源中介机构、碳处理第三方机构进入产业链,同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积极开展减碳专项技术攻关。

(三)积极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围绕“双碳”目标,突出抓好减污降碳协同,编制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探索研究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开展县(市、区)、各类园区、各类企业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扩大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碳汇等碳减排项目储备,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盘活二氧化碳盈余配额。

(四)鼓励各市属国有企业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鼓励国有企业将碳达峰碳中和融入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推动国有资本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绿色金融产品的应用方式,鼓励各市属国有企业加强现有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构建具有杭州国资国企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感谢您对我市碳减排和碳交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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