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4日,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招标公告。据了解,该项目采用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容量为125MW/500MWh,装机容量500MW。
公告中提出,投标单位应具有3个及以上编制100MW 以上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经验和业绩。
原文如下:
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2-084-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国投木垒县50万千瓦风光配套储能项目中心点西南距木垒县中心约74km,乌兹别克-东山公路自场区西侧约28km自南北向通过,场区北侧1.3km、东侧1.5km处可见乡镇小路通行,交通条件一般。本项目采用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容量为125MW/500MWh,装机容量500MW。工程静态投资293345.85万元,动态投295054.54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528.67元,单位动态千瓦动态投资5560.8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甲级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单位具有3个及以上编制100MW 以上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经验和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