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7月8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形成电网建设“协同保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强化联动配合,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将我市电网工程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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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免于办理行政许可

2022-07-08 10:58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7月8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形成电网建设“协同保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强化联动配合,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将我市电网工程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批主流程压缩至69个工作日以内。主流程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市政公用服务以及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的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纳入主流程相关阶段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方案》指出,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免于办理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和备案制管理。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

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阳泉市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

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电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和市级及以下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电网工程项目,包含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等建设内容。

二、目标任务

形成电网建设“协同保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强化联动配合,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将我市电网工程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批主流程压缩至69个工作日以内。主流程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市政公用服务以及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的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纳入主流程相关阶段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与衔接

强化电网建设的规划引导,加强电网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充分考虑政府规划、土地用途、交通运输、进站道路等因素,统筹勘选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依法依规将电网工程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城市电网预留地下管沟、廊道,积极推动电力管线入廊。市、县(区)政府要将电网工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做好组织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阳泉供电公司

(二)简化林地审批流程

建设管理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永久性占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时,不需再提交林地权属、林地补偿、争议林地调处情况三类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辖区范围内的电网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一次性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

(三)精简环评程序

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区域的电网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三线一单”准入要求的前提下,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100千伏以下输变电项目及单独的变电站间隔改(扩)建项目,不需环评审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四)简化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电网工程项目免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电网工程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行承诺制管理。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

(五)优化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电网工程项目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网企业对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强化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

(六)加强电网工程项目用地管理

1.电网工程项目在取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确定站址用地范围后,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后,按程序办理土地收储、划拨,并行办理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电网工程项目,项目用地由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优先保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变电站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占用一般性耕地时,由建设管理单位缴纳相关费用,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市政府协调办理相关事宜。

2.电网工程项目取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办理变电站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变电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只保留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标明用地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若规划区范围内的变电站项目涉及办公、住宿等非生产性用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取得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属于公益性的电网工程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输电线路项目因不涉及征地,不需办理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对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重大电网工程项目,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后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占用。

4.输电线路项目(除永久占地外)不需办理征地手续,只作一次性经济补偿,永久占地涉及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地、通道清理、地上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省、市相关最新标准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

(七)精简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免于办理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和备案制管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电网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本文中明确可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相关书面材料,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予以充分认可,不应在执行过程中设限,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强化衔接配合。建立电网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协调机制,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监督管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在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和保障项目施工进度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项目安全及质量管理,确保电网工程项目依法合规、高效审批、安全运行。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电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图片可放大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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