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24日,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二巡视组对福建能源监管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12月1日,巡视组向福建能源监管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办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按分工抓好具体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坚持“四个融入”,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整改内容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31个问题、44个整改目标、63项整改措施,做到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机关建设相结合,与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保供等重要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既做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已完成10项内控制度和4项能源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从严从实,不折不扣,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落差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积极学习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学用相长。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等相关工作纳入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开展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和炼油行业专项监管;研究形成《福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路径及实践探索》课题报告;配合省发改委制订《福建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
二是积极支持老区苏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领导带队赴老区苏区重点督导配电网建设,推动新建老区苏区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将老区苏区电网、天然气管道等项目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名单并持续跟踪。分管领导带队赴龙岩、三明及施工一线开展加快老区苏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调研督导;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再提升,百姓用能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再提高。
三是发挥积极作用,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优化完善中长期交易规则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修订完善调频、调峰辅助服务交易规则,进一步构建电力现货与中长期、辅助服务市场、省间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以及新能源等多种发电市场主体和用户参与现货市场的机制。2022年一季度福建省电力直接交易电量39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3%,占比高于全国均值15个百分点。
2.针对履行核心职能有短板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规范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2020年“获得电力”专项监管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3家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向社会公开5份专项监管报告。
二是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许可“一网通办”,全流程网上“一事一次办”和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定《福建能源监管办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三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业态、新技术,提高工作成效。配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规范电厂延寿机组转应急备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电网内新能源富余电量100%消纳,全省新能源发电量100%消纳。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提升应对电力系统风险挑战能力。动态跟踪指导电力企业科学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抓好电网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持续开展新能源安全专项监管。
二是积极推动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协同监管专项行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联合省发改委加强对福建省大电网系统安全特别是重要输电通道的协同监管,与省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动市、县层面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省电力安委会牵头作用,加强对全省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把关定向作用,不断推动属地电力安全齐抓共管各项工作落实。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加强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方案和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任务分工,聚焦“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注重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
二是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修订办机关党委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加强对全办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
二是堵塞廉政风险防控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按照许可申请一般程序和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流程划分,增加了1个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和4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成立了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小组。
三是强化资质许可咨询风险防控。充分利用现有办证大厅、门户网站、咨询电话等渠道,明确办事指南,规范政策咨询行为。
3.针对与电力企业协会关系存在模糊地带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规范与电力企业协会关系。再次梳理了与电力企业协会的关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是规范购买服务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办党组工作规则、合同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
三是规范重要岗位人员安排。进一步规范重要岗位人员安排,举一反三,梳理岗位职责与人员适配情况。
4.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立即终止表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做法。
二是依法依规执法。自2021年10月起,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印发之日起,按规定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在办门户网站公示。
三是严格行政规范性公文管理。制定《福建能源监管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1月,会同省发改委修订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规则条款,并广泛征求意见。
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重新梳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修订《福建能源监管办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办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办党组在民主决策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共计提出自我批评意见62条,互相批评意见18条,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多措并举,加大中青年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对2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把党务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二是严格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12个环节的规定和要求,注重政治素质考察,坚持“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控制借(聘)用和挂职锻炼人员总数和各类人员数。
3.针对基层党建不扎实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以党建引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作为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内容,落实13类3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目标任务,推动将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列入福建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工作,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关于落实巡视、环保督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有差距方面
1. 针对问题整改没有清仓见底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办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程领导巡视整改工作。办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分管和负责领域巡视整改责任。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公务用车台账自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三是加快推动增量配电改革。督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履行牵头职责,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园区改革,支持增量配电项目申办以及项目园区内新能源发展及并网消纳,指导增量配电项目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2.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认领落实不够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重新梳理认领整改任务并落实整改。对照《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共认领任务14项,对应制定整改措施27条。
二是结合工作职能,探索、推动和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修订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将清洁能源消纳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确保实现清洁能源全部消纳。
三、持之以恒,深化落实,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办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一)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特别是福建能源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履职尽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深入贯彻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把巡视整改与能源供应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国之大者”抓监管,在服务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三)压实“两个责任”,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再求新实效。
(四)坚持事业为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大力弘扬新时代能源精神和优良作风。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坚持自我革命,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持续落实“四个融入”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应付心态,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明确阶段目标,常抓不懈,推动能源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028911,邮政信箱: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9层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综合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邮编:350003,电子邮箱:fjb@nea.gov.cn。
中共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党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