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辽宁省阜新市发布“十四五”新增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公告。
公告表示,“十四五”时期,市规划风电项目开发规模约680万千瓦(以单台5MW风机为测算标准)。其中,一类风场规模合计约145万千瓦,二类风场规模合计约495万千瓦,三类风场规模合计约40万千瓦。分布在阜蒙县规模合计约370万千瓦,分布在彰武县规模合计约310万千瓦。
对于市规划的680万千瓦风电项目,2022年市计划实施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规模240万千瓦;同时“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开发风电项目约440万千瓦。
申报主体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阜新市新增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同一集团下的分(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集团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的,均视为同一主体。申报主体提供集团总公司对本次优选活动的唯一授权。已经在阜新地区签订风电开发协议的企业可单独以自身的名义申报。
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详情见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