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近日,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召开全市煤炭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落实上级煤炭市场价格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霍林郭勒市发改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霍林郭勒市发改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 2022年第4号)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一是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二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三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了港口、出矿环节煤炭(国产动力煤)价格合理区间。对于港口、出矿环节以外,在车板、到厂等环节销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港口价也应在合理区间内。四是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煤炭供需双方可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内,采取多种方式确定具体价格水平。但无论采取 “一旬一定价”“一月一定价”“一年一定价”,还是通过“基准价加浮动价”等方式确定具体价格水平,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实际交易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五是对煤炭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参会人员表示,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价格自律,切实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原标题: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煤炭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