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能耗管理的建议时指出,发改委将在后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中,将督促指导各地区考虑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抽水蓄能电站的节能目标任务,支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3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能耗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抽水蓄能电站能耗统计
按照我国现行能源统计方法制度及国际通行做法,能源加工转换是指为了特定的用途,将一种能源经过一定的工艺,加工或转换成另外一种能源,而抽水蓄能发电是先用电抽水蓄能、再用蓄水发电,不能视作能源加工转换。目前,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已明确“综合能源消费量”中的工业生产电力消费量按“购网电量”与“上网电量”差额的口径填报。
二、关于合理设定抽水蓄能电站双控目标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抽水蓄能电站是技术成熟、使用经济、运行环保的超大规模优质储能装置,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可调节电力系统峰谷差,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升电网供电质量,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我委在后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中,将督促指导各地区考虑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抽水蓄能电站的节能目标任务,支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