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到,对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节能审查关,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未新建、改建和扩建煤矿项目,未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实施燃煤小火炉改造,压减煤炭消费量。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对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管理,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从根源上实施减污降碳。
详情如下: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欢迎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就《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2年5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zhbdqc@163.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2层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邮编:730000),请在信封或快递上注明“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31-4639025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
(征求意见稿)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