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征求《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2月10日。本办法适用于重点行业企业年度用能全过程预算管理,包括年度基准能耗指标确定、监测预警、监督管理、考核运用等活动。重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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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再征意见

2022-01-27 08:47 来源: 浙江省发改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征求《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2月10日。本办法适用于重点行业企业年度用能全过程预算管理,包括年度基准能耗指标确定、监测预警、监督管理、考核运用等活动。

重点行业企业包括纺 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

详情如下:

关于再次征求《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我委起草了《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2月1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71-87052721;

传真:0571-87050351;

邮箱:liuxl.fgw@zj.gov.cn;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邮编:310007。

附件: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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