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国能惠州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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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国能惠州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1〕74号
国能惠州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400MW级抽凝式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包括燃气轮机、蒸汽轮机、余热锅炉及厂内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化水系统、燃气系统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3308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83615万立方米,年供电量384419万千瓦时、供热量727万吉焦;项目年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5.51%,热电比52.56%,供电标煤耗不高于180.1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煤耗不高于35.92千克标准煤/吉焦。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