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于2021年11月25日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2022年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通过区内短途管道供应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统一进行季节性上浮,上浮幅度为0.43元/立方米,即从2021年11月1日零点开始,非居民用户执行单价2.79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公福用户,用气单价不作调整,仍按照2.33元/立方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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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集团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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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05月30日
北极星储能网05月30日
北极星电力网05月30日
中能传媒研究院05月30日
生态环境部05月30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中国石化报05月30日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04月03日
北京市发改委2024年11月25日
北京市发改委2024年11月18日
湖南省发改委2024年05月24日
南昌市发改委2024年05月24日
北京市发改委2023年12月22日
北京市发改委2023年11月29日
重庆市发改委2023年10月31日
中国能源报2023年07月03日
内蒙古发改委2022年11月02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22年11月02日
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年11月28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1月19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09月20日
威海市发改委2024年08月01日
佛山市发改局2024年05月23日
中国能源报2024年04月08日
湖北省发改委2024年01月16日
江西赣州发改委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