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三类机构发布20条工作重点。11月18日,记者就《通知》中涉及电力调度机构的部分内容采访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大雁。
中国电力报:《通知》对电力调度机构的保供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孙大雁:《通知》站位高、措施实,聚焦市场,以问题为导向,对保供各方在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中的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要求全面可操作性强。其中对电力调度机构的保供工作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对于市场化的要求不断增强。《通知》立足长远,着眼优先用足、用好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减少市场外干预,这突出体现在中长期合同电量的执行和调整上。《通知》规定“严禁发生未经送受双方协商一致随意减送或终止送电的行为”“在受端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原则上送端应严格按合同约定送电”“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交易价格或浮动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强制干预”“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合同转让、回购、置换等方式调整交易合同电量,减少电量偏差”。这两“严”两“鼓励”凸显了市场机制和契约精神在电力生产组织中的重要性。
二是对于合规性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电力供应紧张期间生产组织平稳有序开展的基础。《通知》规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加强调度和交易环节的有序衔接,规范交易组织,提高交易效率”“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要适时组织市场主体规范做好相关调整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系统出现保安全、保平衡需求,且市场化交易手段均已用尽后仍未完全解决问题时,可规范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这三“规范”清晰地表达出国家能源局对于市场化环境下电力交易组织和应急处置的要求,也是调度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调度生产和现货交易工作的内在要求。
三是对于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透明是市场平稳有序运作的关键,《通知》规定“根据运行需要,规范及时启动应急调度,做好原因和实施情况记录,及时向送受两端相关市场主体披露详细原因、实施启动终止时间、交易过程及结果等信息”“督促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采取有效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市场运营情况监控分析,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报送工作,确保各市场主体应知尽知”。这两“披露”传递出后续对于信息披露的重视,这也是后续各项市场工作的重要准则。
中国电力报:从调度生产组织方面看,《通知》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孙大雁:整个《通知》既是对之前保供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后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通知》有很多创新点,从调度生产组织方面看,主要有以下三个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了供电紧张情况下的合同调整原则。《通知》规定“在受端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原则上送端应严格按合同约定送电;在受端地区相对宽松而送端供应紧张时,可协商调整合同电力电量执行方式”,条款规范了用电紧张期间送受端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电力生产秩序和市场的公平正义。
二是明确了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调度框架。《通知》规定“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系统出现保安全、保平衡需求,且市场化交易手段均已用尽后仍未完全解决问题时,可规范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电量平衡”,这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重要举措。
三是对能源保供期间自备电厂的调度运行和高耗能行业有序用电管理进行了规定。《通知》规定“燃煤自备电厂机组开机时间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从电网购电量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购电量”“原来反送电网或未从电网购电的,不得从电网购电”“原来从电网购电的,不得超过自备机组正常启动时历史下网最小电力值”“电力调度机构在紧急情况时,在维持正常保安用电的前提下,可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高耗能行业用户采取相关措施”。在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下,相比新建电源,加强已有自备电厂和高耗能行业管理是快速有效提高电网供电能力的创新举措。
中国电力报:请从当前能源保供的角度,谈一谈《通知》中针对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相关举措的必要性。
孙大雁:截至去年年底,国家电网经营区除川渝地区外,其他区域均开展了区域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除西藏外,其余省份均已开展调峰/调频辅助服务。此外,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华东、华中、东北建立了备用辅助服务市场,华北建立了电力调峰容量市场,华北、甘肃、山西、青海、江苏等地推动可控用户、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具有中国特色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基本建立,为电能量市场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知》着眼于市场环境下的电力保供,从如何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供入手,在丰富辅助服务品种、扩大辅助服务范围、增加辅助服务主体、完善辅助服务成本疏导、严格责任考核等方面,对后续辅助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相关要求完全符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需求、符合电力市场发展的方向、符合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需要,对于电网运行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中国电力报:在充分调动区域内省间辅助服务资源互济方面,调度机构下一步有哪些举措?
孙大雁:目前区域内省间辅助服务市场品种主要是调峰,目的在于增强系统向下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这与之前我国电源结构和系统特性密切相关。后续随着新能源占比的提升,除新能源消纳外,高峰供电能力不足、电源快速调节能力无法适应新能源波动也将成为主要矛盾,备用、调频等品种将是发展的主要方向。当前辅助服务市场提供主体主要是火电机组,部分地区还探索纳入核电、抽蓄、储能等,第三方用户的能力尚未得到开发。目前辅助服务相关费用均在发电侧分摊,不利于激励市场主体开展技术改造提升调节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调度机构将在各地监管部门指导下总结已有区域内省间备用市场建设经验,加快省间备用市场建设,扩大备用市场覆盖范围。总结第三方市场主体参与调峰和容量市场的经验,扩大辅助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研究跨区备用市场建设规则,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推动各类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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