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工信厅10月7日印发《2021年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调整方案》。称对于尚未通过市场化交易签约的电量,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允许火核发电企业在协商交易及竞价交易价格申报时,在各自核定上网电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浮动幅度由市场交易形成;月度集中竞价中用户申报价格上限调整为准入发电企业最高核定上网电价上浮10%。
对于今年已签约但尚未结算的多月交易电量(即合同电量扣减1-9月用户侧已申报的计划电量),重新组织35千伏及以上用户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电力中长期合同双边协商换签、补签工作。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的零售侧合同根据上述规定重新签订或补充签订合同,原则上代理关系维持不变,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解除代理关系。
用户侧超计划电量按"最近一次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的用户侧最高申报价+输配电价(含基本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进行结算;发电侧超发电量按照政府核定的上网电价预结算,次年初根据偏差处理规定进行统一清算。
国家对上浮比例如有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本方案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