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2021年四季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月度交易价差可正可负,其中上浮幅度不超过燃基准价10%,下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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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允许月度交易价差可正可负 正价差时超额电费传导至市场用户

2021-09-26 08:30 来源: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2021年四季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月度交易价差可正可负,其中上浮幅度不超过燃基准价10%,下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5%。

建立市场价格疏导机制。当售电公司月竞成交价差为正时,将正价差对应的超额电费,全额传导至市场用户,超额电费按照月竞成交电量和偏差电量统计,不计及双边和挂牌电量;当月竞成交价差为负时,按照现行模式结算,不作调整。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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