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大唐发电(“公司”或“本公司”)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庆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皖0803破申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安庆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本次裁定主要内容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皖0803破申1号)
裁定内容:
本院认为: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安徽省安庆市西郊皖河农场,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主体适格。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三、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安庆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5,343万元(人民币,下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物能发电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
电力技术咨询;电气机械销售;收购农作物秸秆及相同性质农业产品下脚料。其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持股66.6667%,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5128%,安徽省农垦集团皖河农场有限公司持股10.2564%,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64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庆公司资产总额约0.08亿元,负债总额约4.51亿元,资产负债率约5,742.09%(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安庆公司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安庆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全额计提对安庆公司的减值准备,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