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监管办积极履责,加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已连续发布湖南省“十一五”“十二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报告,且将编制发布湖南省“十三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报告列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为全面掌握湖南省“十三五”煤电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与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座谈调研。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公用火力发电企业和重点企业自备机组的污染物排放均已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限值要求,湖南省内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Nm3。湖南省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已正式投运,能实现对发电企业的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及机组能耗等的实时监控,并智能分析核查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成相关统计报表,作为各发电企业环保电价核算的参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湖南省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实施细则》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湖南省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的投运为该细则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和数据支撑。
在充分座谈交流“十三五”煤电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湖南能源监管办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探讨了湖南省碳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对落实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双方就加强煤电企业节能减排监管,共享在线监测系统,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等方面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