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特高压工程线路材料招标采购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0711-21OTL06121010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线路材料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资格预审,预审结果有效期及有效性详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在此期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线路材料招标采购相应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
3.4申请人及其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中发布的“2021年35kV及以上输变电材料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关于发布2021年35kV及以上输变电材料类、营销类、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核实指南的公告)。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3)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是否影响其资格条件,将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作出认定。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0)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5本表作为专有资质业绩条件,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物资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分别如下:

4.审核标准
4.1. 业绩审核标准
4.1.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2.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提供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5专有资质业绩条件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全部供货业绩及相应的支持证明文件。对于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信息(简称“核实信息”)的申请人,除供货业绩外核实信息所载明的有效的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4.1.3.对于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核实信息”的申请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既有业绩真实可靠,申请人须提供预审文件规定相关证明材料。
4.1.4.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5各分标相关规定。
4.1.5.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4.1.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生产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4.1.7.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公司之间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4.1.8.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2 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4.2.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5各分标相关规定。关于试验报告出具机构详见“2021年35kV及以上输变电材料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相关产品的核实标准要求。
4.2.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信息”有试验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核实信息”的申请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试验报告真实可靠,申请人须提供预审文件规定相关证明材料。
4.3. 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4.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信息”有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信息”无生产许可证记录的或没有“核实信息”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3.2.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5各分标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证书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4. 必要装备审核标准
4.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信息”有生产试验设备记录的,不需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信息”无生产试验设备记录的或没有“核实信息”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扫描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流程:登录BOSP2.0系统(https://bosp.sgm.sgcc.com.cn 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进行下单(选择项目-投标报名登记-录入投标人信息),然后再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BOSP2.0系统(https://bosp.sgm.sgcc.com.cn)所用电子钥匙、用户名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一致,如果是英文,字母需要大写。默认初始密码Sgm123456,可能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登录密码不一致,请注意区分,初次登陆后请修改初始密码。BOSP2.0系统的操作手册请在BOSP2.0系统首页下载。
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申请。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6.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net安装工具包和供应商投标工具”。投标操作手册可在上述同一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30时。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并将纸质申请文件及电子光盘递交至规定地点。
申请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其中,纸质申请文件及电子光盘集中递交时间为递交(提交)截止日8:00-9:30。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申请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纸质申请文件及电子光盘文件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7.2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申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申请文件及电子光盘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
7.3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联系电话:
Ø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Ø BOS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818-0899转1-7
Ø 财务事宜:400-818-0899转1-4-1
Ø 招标业务咨询:400-818-0899转1-3-1,并输入项目编号OTL后8位数字
电子邮件:gysfwzx-cl@sgm.sgcc.com.cn
ECP2.0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谷歌浏览器)
BOSP2.0 网址:https://bosp.sgm.sgcc.com.cn(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谷歌浏览器)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10.合规声明
本资格预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本资格预审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