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申报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申报认定工作,计划遴选数量10个左右。
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目标旨在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在供电供暖领域的应用实践,把绿色能源逐步推进成为农村清洁取暖和燃煤替代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补充。
详情如下:
关于申报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指导意见》(鲁能源新能字〔2019〕20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申报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达到《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基本条件。
(一)高度重视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把开发绿色能源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时间表、规划图。通过绿色能源开发利用解决群众用能、散煤替代和冬季供暖等问题。
(二)绿色能源资源禀赋丰富。当地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资源丰富,具有开发利用的资源优势。
(三)开发利用工作基础良好。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在重点村居、重点社区得到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四)项目引领支撑作用明显。根据当地资源禀赋情况,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制定保障措施,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
(五)能源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建立较为完善的能源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保障绿色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有效运行。通过政策引导和前期扶持,建立绿色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市场化发展机制和运营模式。
二、申报数量
本次绿色能源示范村镇优选10个左右村镇(街道)予以命名,重点发掘村级示范典型。每个市遴选推荐示范村、镇数量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个。
三、工作要求
1.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发挥绿色能源在解决散煤替代、百姓供暖问题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示范试点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水平。
2.各市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做好遴选、初审、推荐等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3.请于3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联系人:陶永宏、王军,联系电话:0531-68627720。
附件:1.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申报材料要点.pdf
2.山东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申报汇总表.xls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