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上网电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国家发改委和山西省发改委已明确上网电价政策和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发电项目,山西省发改委原则上不再单独批复具体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投产以及已投产尚未批复上网电价的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时,需要提供电价批复文件的,统一以国家有关电价政策文件以及此文件为依据。
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西省发改委上网电价政策,进一步缩短工作流程和时间,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按时结算电费,主动协调、积极帮助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申报补贴。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新投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情况报山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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