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复函。其中提到,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优化能源资源配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积极打造光伏发电、储能节能、电车充电等设施相互协调支撑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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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积极打造光伏发电、储能节能、电车充电等设施相互协调支撑的源网荷储新型智能微电网

2024-06-25 17:11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经信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复函。其中提到,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优化能源资源配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积极打造光伏发电、储能节能、电车充电等设施相互协调支撑的源、网、荷、储新型智能微电网,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减轻电网负荷压力,从而降低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成本。

详情如下 :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复函

杨代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建充电桩和执行峰谷电价补贴的建议》(第306号)收悉。该建议对推动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截止2023年底,我区已建成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点)100余个,充电桩800余个。我区正在积极向上争取全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和开展全区超充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规划、建设满足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运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持续优化城市、公路沿线和居民社区充电网络,着力构建布局均衡、运行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峰谷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峰谷电价机制和时段划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桩按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属于工商业用电类别。自2021年10月15日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进入市场的用户按照市场价格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暂无法直接购电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分时电价机制,峰谷电价价差为4.2:1,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2%。峰谷电价充分发挥了电价信号在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引导用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

(一)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向上对接,积极争取市级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政策;因地制宜,摸索出台区级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健康良性发展。

(二)强化电源供给。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优化能源资源配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积极打造光伏发电、储能节能、电车充电等设施相互协调支撑的源、网、荷、储新型智能微电网,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减轻电网负荷压力,从而降低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成本。

(三)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对现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感谢您对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出宝贵意见,助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彭豪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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