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确保国家及广东省降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广东省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部门在深圳市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研究开发了“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小程序,构建“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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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强化转供电价格监测

2021-02-24 11:01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为进一步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确保国家及广东省降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广东省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部门在深圳市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研究开发了“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小程序,构建“政府部门及时管控、供电部门主动服务、终端用户广泛监督”三位一体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格局。经研究,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该系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广使用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强化转供电价格监测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市监〔2020〕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委)、供电局:

为进一步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确保国家及省降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省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部门在深圳市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研究开发了“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小程序,构建“政府部门及时管控、供电部门主动服务、终端用户广泛监督”三位一体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格局。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简介

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转供电价格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查询和监督,对转供电价格形成了“风险预警+分级监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的社会共治型、全链条、闭环式管理。用电终端用户只需在手机上注册并申报,系统可依据当月转供电加价幅度分别标以红码、黄码或绿码,并以月历的形式直观显示出来。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根据风险等级(绿、黄、红码)和调查核实情况,相应地采取提醒告诫、整改、责令退款、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地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使用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的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本地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彻底整治。深圳市可依据本地实际工作进度,结合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对供电部门在系统上收集的“红码”转供电主体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适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执法震慑。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电价政策解释工作,指导供电部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

供电部门负责持续做好“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小程序的开发、维护、迭代升级以及宣传推广等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应用场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解决检查和办案过程中涉及电费计算及电费相关票据等问题。通过“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小程序加强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等转供电环节终端用户电价的监测,按月将小程序收集的上报信息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后期完善双方系统功能,实现数据直联传输。

三、强化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

各地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部门要继续加强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解读,丰富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的宣传方式,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服务号、营业厅、安排印制宣传小册子等多渠道,引导终端用户积极主动反馈填报转供电电价信息,确保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全面了解电价政策和提高终端用户参与填报用电数据积极性,实现对转供电主体供电行为的全覆盖高效监管。

请各地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按职责分工及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电网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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