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月度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交易中心将常态化组织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市场主体(含新注册市场主体)根据实际用电需求,自愿开展月度新增电量的交易工作。
详情如下:
关于常态化开展月度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直接交易用户、零售用户、售电公司:
2021年,交易中心将常态化组织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工作,为固化交易组织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月度分时段预测电量
市场主体(含新注册市场主体)根据实际用电需求,自愿开展月度新增电量的交易工作,如有新增用电需求,请于每月8日12:00前(遇节假日顺延)通过天津电力交易平台线上完成次月新增自用电量或代理电量分时段预测电量填报工作,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12:00平台申报窗口开放,零售用户无需再单独申报电量。
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
二、零售市场绑定和套餐签订
请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于每月14日(遇节假日顺延)17:30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次月份新增零售用户绑定和套餐签订工作,绑定和套餐签订起始时间统一为次月1日,失效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22-24406251
技术支持电话: 022-24406291/6293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