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陕西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要求新能源企业按照近三年平均发电小时数的15%参与市场交易(保量竞价部分),而“保量保价”部分即光伏、风电保障利用小时数分别降至1250小时、1700小时;上述两部分之外的电量视为超发电量,即在保障小时数以及市场交易电量之外的发电量部分,按当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外送平均价格的10%进行下浮,再由电网进行收购。
政策原文见下:
玉溪市人民政府07月04日
国网常州供电公司06月25日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06月24日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06月19日
北极星售电网06月19日
贵州电网06月17日
新疆能监办06月13日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06月07日
云南省能源局06月07日
南方电网报05月31日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05月30日
陕西省发改委18小时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22日
西南热电简讯2023年11月20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年09月14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年06月27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年05月17日
陕西省工信厅2023年02月28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年02月20日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9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年12月07日
陕西省发改委2022年12月0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14小时前
运城市人民政府14小时前
云南省能源局15小时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16小时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6小时前
工信微报17小时前
云南省能源局17小时前
武义县人民政府17小时前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1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