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2020年第十一批授权采购(竞谈)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委托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该项目采购网上提交有竞争性的谈判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本次谈判项目编号为 1020K5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 应答人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应答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
4) 应答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
5)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
(10) 被责令停业的;
(11)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 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15) 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被“信用中国”网站(w w 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 w 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本批次授权采购计划中部分项目的应答人须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度授权采购(服务类/施工类)承包商资格预审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2020年度授权采购(服务类/施工类)承包商集中资格预审,且其审查通过的物料编码与其报名项目的物料编码相同(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