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12月2日晚披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简称“预案”),10月21日,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资产收购事项已获得国家电网批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4%,即不超过1.05亿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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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拟定增募资不超18.8亿元 进一步完善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布局

2020-12-03 14:26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涪陵电力12月2日晚披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简称“预案”),10月21日,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资产收购事项已获得国家电网批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4%,即不超过1.05亿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收购国家电网下辖省属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EMC合同权利、义务,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预案称,公司目前开展的配电网节能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等东部沿海地区,并逐步拓展至新疆、甘肃等西部地区。本次发行收购的相关标的资产分布在辽宁、河北、河南、四川、江苏、浙江、北京、甘肃等省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将得到有效拓展,业务布局得以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增强盈利能力。

在我国打造美丽中国,持续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配电网节能服务产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2015 年 9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旨在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并为配电网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提出,2015-2020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要求现代配电网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实现城乡用电均等化,并鼓励采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 在此基础上,国家能源局于 2020 年 1 月召开“十四五”电力规划工作启动会议,提出将节能增效作为“十四五”期间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率、推动电力绿 色转型升级的重点工作,配电网节能服务产业据此迎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长期以来,我国配电网存在着网架结构薄弱、线损率高等问题。《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一方面提出 2015-2020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 2 万亿元,加大现代化配电网建设力度;另一方面鼓励应用节能环保 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节能降损作为配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的重要目标之一,配电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在此基础上,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将节能增效作为“十四五”期间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率、推动电力绿色转型升级的重点工作。由上,配电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节能降耗已被我国列入能源中长期规划。其中在电力领域,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在《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等文件中就电力电量节约指标明确提出“千分之三”考核要求。

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推动配电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电力节能降耗成效显著,但相关工作仍待持续贯彻落实。以线损率为例,近年来我国电网的线损率得到有效改善,国家电网的线损率从 2013 年的 7.27%降至 2019 年的 6.25%,但相较部分国家平均线损率水平,仍具备下降空间。

由上,在我国电力节能降耗目标明确,且电网线损等情况有待持续改善的背景下,配电网节能服务产业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我国现行电力体制下,配电网建设和运营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为主,但伴随《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持续得到推动落实,电力行业市场化程度将逐步提高,行业竞争将愈发激烈。 为此,公司持续积极拓展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市场,充分发挥先发优势,打造全国范围的业务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标的资产广泛分布在多个省、市及自治区,交易完成后公司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将得到有效拓展,业务布局得以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品牌竞争优势。同时,上市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系积极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传统业务冲击的有效举措。

预案表示,公司持续积极拓展配电网节能服务市场,打造全国范围的业务布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收购国家电网下辖省属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EMC合同权利、义务,据此拓展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系打造成为该等领域内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协同、合力效应,抓住市场机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效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传统业务冲击的有效举措。

上市公司在原有电力供应业务稳步发展基础上,新增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 打造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并取得持续良好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收购国家电网下辖省属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促进实现资产整合,一方面深化协同发展模式并释放合力效应,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独立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在原有电力供应业务稳步发展基础上,新增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打造 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并取得持续良好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公司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发展稳定,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发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拥有丰富的开发经验和资源整合优势,与国内外具有先进节能技术、商业模式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逐步形成完备的节能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经验和成熟的管理体系优势,确保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相关资产得以有效整合并据此顺利拓展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充分发挥协同、合力效应,促进公司盈利能力实现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本次收购事项标的资产系国家电网下辖省属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 EMC 合同权利、义务。

其中,配电网节能资产具体包括经营 EMC 模式配电网升级改造业务形成的节能资产,如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同时,上市公司将承继相关业务 EMC 合同权利、义务,据此拓展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具体包括向国家电网下属电力公司提供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相关培训、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服务,并根据合同约定在效益分享期内享有节能效益分享收入。

(1)综合节能改造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由服务商负责节能改造项目的整体组织与实施,行使协调与管控职能,提供配电网综合节能方案设计、设备参数选型和相应的技术服务等, 具体包括更换高损变压器、柱上断路器等设备,就变电站、配电箱、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接地故障智能研判装置、在线监测装置、并联无功补偿装置等提供安装服务,目标提升电能质量、实现节能降耗,改造和完善相关基础。

双方在合同中对项目目标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约定,项目竣工投运后,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测量和验证,用能单位暨业主方按照 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以效益分享方式支付节能服务费。

(2)培训

项目竣工验收后,业主方指定人员参与设备调试,服务商根据合同约定负责提供执行方案,一方面明确现场调试、投运过程中业主方参与人员的职责,另一方面服务商指派工程师通过现场授课、实地讲解、操作演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节能改造情况介绍、节能设备运行要求及注意事项和设备运行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等。

(3)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

效益分享期内,服务商根据合同约定为项目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定期派人对设备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业主方提出维修建议。如设备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服务商将及时响应,负责配合对设备进行维修。部分业务合同约定由业主方履行设备维护保养义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其中配电网节能服务业务布局得到完善,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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