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印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其中的《四川水电竞价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中提到:四川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的市场主体为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省调直调水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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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电竞价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市场初期设置市场限价

2020-10-28 16:52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印发《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其中的《四川水电竞价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中提到:四川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的市场主体为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省调直调水电厂(不含耿达、渔子溪、映秀湾)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

省间现货市场交易根据省间现货市场相关规则开展,与省内现货市场采取“分别报价、分别出清”的组织方式。省间现货市场出清结果刚性安排。水电机组因故未能执行的运行日省间现货电量,按“差价合约”方式结算。

水电机组应在预出清前进行初始报价,申报全天 96 点机组 不同出力区间的上网电量价格,单位元/兆瓦时,最小单位 0.01 元/兆瓦时。进行价格申报的出力区间分为连续 10 段,每段出力原则上不小于 1 兆瓦。

市场初期设置市场限价。下限价格为 75 元/兆瓦时,上限价格为 253.72 元/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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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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