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10~12月份发电权(关停)交易公告,2020年9月21日14:00~16:00,各市场主体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并确认相关电量、电价信息。详情如下:
山东省2020年10~12月份发电权(关停)交易公告
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省直调公用发电机组优先发电量计划、地方公用和并网自备煤电机组发电量调控目标及关停地方公用机组补偿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20〕39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山东省2020年10~12月份发电权(关停)交易,交易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
受让方:《关于公布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机组)名单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8〕15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启动运行方案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89号)文件确定的省内发电企业(见附件1)。
出让方:《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省直调公用发电机组优先发电量计划、地方公用和并网自备煤电机组发电量调控目标及关停地方公用机组补偿发电量计划的通知》中所列2015~2019年关停地方公用机组(见附件2)。
输电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交易周期
2020年10~12月。
三、交易关口
发电企业交易结算关口保持既有关口不变。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双边协商交易方式,协商的交易电量为受让方上网电量,协商的交易电价为出让价格。
本次双边协商交易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交易意向书。
1. 申报方式:受让方申报、出让方确认。
2. 受让方申报内容:分月申报交易时段内电量,最小单位为0.001兆瓦时。申报出让价格,最小单位为0.1元/兆瓦时。
3. 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发布的《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发电权(关停)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五、交易合同
双边交易形成的有约束交易结果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公示后将自动形成电子合同;交易中心不再组织市场成员签订纸质版合同。
六、交易价格及结算
1. 受让方上网电价=出让方政府批复电价。
2. 出让方成交电价为出让方政府批复电价减去出让价格的价差,由受让方与出让方自行结算。
如遇电价政策调整,按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交易时间安排
2020年9月21日14:00~16:00,各市场主体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并确认相关电量、电价信息。
2020年9月22日,调控中心对无约束交易结果进行校核。
2020年9月23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八、其他事项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校核情况直接核减交易电量,不征求市场主体调整意向。
九、联系方式
杨光宇(交易方式咨询)
0531-80122983
延 雷(平台使用及数据填报咨询)
0531-80122973